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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全面推动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发布于2021-07-22 14:12:00 | 来源: | 资讯分类:地方资讯

7月6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省70%以上县(市、区)要完成省级初审验收,初步达到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示范经验。

《意见》强调,山西要把推动改革创新、丰富产品供给、构建服务体系、提升治理能力、优化发展环境、塑造品牌形象作为重点任务,实现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

《意见》提出,在推动改革创新方面,要继续深化旅游景区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内生活力;支持社会力量依法利用文物资源,通过“文物+景区”“文物+研学基地”“文物+博物馆”“文物+数字化”等方式,提升重点文物活化利用水平,培育30个文物活化利用研学游示范基地。发挥洪洞、阳城、平遥、泽州、永济、壶关、武乡等7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推动晋中、忻州2市以及平顺、右玉等14个列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名单的县(区)完成创建验收工作。

在丰富产品供给方面,要通过提升五台山、云冈石窟平遥古城三大世界文化遗产地及皇城相府、绵山、雁门关、洪洞大槐树、壶关太行山大峡谷八泉峡、云丘山等国家5A级旅游景区综合服务功能,开发新型旅游产品,延伸产业链条,建成功能完善的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结合黄河、长城、太行“三大板块”建设,实施A级景区倍增计划,率先创建高等级旅游度假区及生态旅游示范区等,力争到2025年,省级旅游度假区达到50家以上,创建1—3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加强文旅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引导各行各业在发展进程中增加旅游属性,培育多种新型业态等。

在构建服务体系方面,要加快推进黄河、长城、太行三个一号旅游公路建设,提升旅游公路整体服务品质,构建结构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特色突出、服务优良的旅游公路体系,提升可进入性,形成“站景通、城景通、景景通”全省立体旅游交通网。推动建立文化旅游配套服务设施标准化体系,完善智慧化信息服务。加快建设智慧景区和智慧城市,建设能提供游客疏导、流量统计、紧急安全救援的智慧指挥平台。

在提升治理能力方面,要建立旅游市场主体 “红黑名单制度”,建立旅游企业“联合惩戒备忘录+黑名单”的信用联合惩戒机制,提升文化旅游市场现代治理能力。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问题加强市场秩序整治,严厉打击“黑社”“黑店”“黑导”“黑车”,整治利用网络、微信群等进行非法经营和不合理低价游、欺客宰客、强迫及变相强迫或诱导游客消费,以及“一日游”乱象等市场顽疾和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现代化治理能力和安全监管体系。

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要广泛开展全域旅游宣传教育培训,实施旅游惠民政策,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创建工作,培育当地居民热爱家乡、宣传家乡的良好风气,强化当地居民的参与意识、形象意识、责任意识,营造人人共建共享的旅游发展社会环境。提升综合治理水平。在城乡建设、违建拆除、绿化工程、人居环境建设等方面实现全域联动。

在塑造品牌形象方面,要构建多层级旅游品牌体系,以“华夏古文明 山西好风光”为总品牌,设计推出“康养山西、夏养山西”等品牌标识和形象徽标。各市县提炼地方特色的品牌形象,推出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的区域文旅品牌,形成以全省主题旅游品牌为龙头、区域旅游品牌为支撑,多层次、全产业的一体化旅游品牌体系,打造“多元品牌、全域体验”的山西文旅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