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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首个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在木垒县颁布

发布于2021-01-21 16:28:00 | 来源: | 资讯分类:导游资讯

近日,《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外颁布,这也是新疆首个传统村落保护条例。

据悉,2015年,木垒7个以传统民居拔廊房为建筑特色的村庄,被列入第三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近几年,木垒加大了对传统村落及拔廊房的保护、修复力度。然而,一些乡村因管理问题,存在破坏传统建筑风貌的情况,传统村落亟需从法律层面加强保护。从2018年开始,木垒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木垒县实际情况,组建立法小组,开始制定《传统村落保护条例》。

木垒县自然资源局局长李树军介绍,此次颁布《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对木垒县极具地域历史文化特色的传统村落和拔廊房民居作出了具体的保护规定,不仅提出要对传统村落的建筑物进行保护,还提出要对古井、碉堡、石桩等历史遗迹进行梳理保护,对一些古树进行挂牌保护,并安排专人管理。

近年来,木垒县把传统村落打造成乡村旅游目的地,为复兴乡村生活艺术、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开辟了有效路径。该县传统村落较为集中的英格堡乡,陆续吸引了诸多文学创作者到该乡的菜籽沟、月亮地、庙尔沟村等地进行艺术创作,目前已有40多位艺术家定居于此。

“我们现在是边引进边保护,计划打造文化小镇,吸引更多的游人来此赏景、游玩、学习。”英格堡乡党委书记冯锦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