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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不交燃油附加费 市民打的少掏1块钱

发布时间:2009-02-01  点击:

     厦门网讯 (日报记者 殷磊)从今天开始,乘坐出租车就不用再交纳1元燃油附加费了。根据市物价局、市交通委联合下发通知,全市出租汽车行业自2月1日零时起,不得再向乘客收取每趟次1元的燃油附加费。


     据了解,今年1月15日调价后,我市的93号汽油从每升5.02元调低为4.91元,即回落到每升5元以下,因此燃油附加费相应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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