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1-23 点击:次
据了解,新优惠政策规定,首先对具备条件、手续齐全的企业商务报备审核审批时限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二是对具备条件、手续齐全的申请赴港澳商务申请,新证由原来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签注由原来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三是对具备条件、手续齐全的外派培训人员,新证由原来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签注由原来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四是对具备条件、手续齐全的外派劳务人员,新证由原来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签注由原来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五是对外资、台资人员相对集中的在厦企业,实行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境外人员签证(签注)申请表和申请须知上门服务送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