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开班线路无特殊情况正常开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发班将退还客人全部团款
或让客人延期或更改其它已开线路。
2、火车票一经出票,退票费按票面价20%扣除+30元张手续费收取。 在旅游行
程中客人自愿离团,我社不退还费用。70岁老人、现役军人等特殊人群凭有
效证件免门票的一律按门票全价6折现退(因团价已打折);
3、出游当天必须按照所规定的时间、地点乘车。报名时所提供的移动电话请保
持畅通,以便导游员出团前再次通知客人出行事宜。
4、请随身带好防感冒、发烧、腹泻、皮肤过敏等的药品,以便应急之用。
5、我社所用车辆均为空调车,所有座位价格一致,不存在座位次序先后的价格
差别问题,届时将有权视游客人数多少 决定所用车辆类型。
6、团队住宿多为双人标间,如产生三人间尽量加床或补房差;若产生单男或单
女,团队中若无人可拼房,需补单房差我社有权对旅游过程中的住宿顺序进
行互换。
7、全程购物点2_3个(每店45分钟左右),无强制消费;
8、旅行社有权在不减少协议景点的前提下,根据团队具体情况调整景点游览顺
序,如遇客人的原因放弃景点,门票 不予退还。凡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
(自然灾害、政治因素等)旅行社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行程更改或取消。
9、我社规定不占座的儿童标准为0.8米以下怀抱婴儿,0.8米以上儿童必须按我
社相关规定占座,否则,我社导游可依据 新交通法规的规定和为了车上其
他客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权拒绝此儿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一切后果和损
失自负。根据景区规定,若儿童超高产生门票,须现付相应门票。携带儿童
的游客,务必照顾好自己的孩子,不要让他们独自活动。
10、游客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财物,旅行社对游客自身原因所造成财物损坏
或遗失不负赔偿责;
11、旅游结束前请如实填写导游提供的《意见反馈表》,对没有填写而事后提
出意见和投诉原则上我社不予受理;
12、请组团社严格按我社统一的行程安排标准执行,客人行程如果和我社行程
不合产生的损失由组团社负责赔偿。自理景点遵循自愿原则,不参加自理
景点的游客请在景点门口自由活动,配合导游工作
13、委托九江市飞雁旅行社有限公司接待;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13007260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