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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编号:8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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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峪沟 鲅鱼圈 山海广场 斯维登温泉 休闲 度假 温泉 美食 3日游
此行程需签署补充协议
住宿升级:全程双人标准间,鲅鱼圈酒店温泉入室 特别赠送:篝火晚会(如若阴雨天气等特殊情况自动取消) 用餐升级:全程正餐餐标20元/人,BBQ烤肉30元/人 | ||||
日期 | 行程 | 住宿 | 餐 | |
D1 | 长春——冰峪沟(约9小时) | 仙人洞镇 | 晚餐 | |
早乘车赴大连庄河冰峪沟仙人洞镇,途经公主岭、四平等地,沿途欣赏田园风光。抵达后自由活动,晚餐后入住。 英纳河十八家漂流——此漂流河水清澈,缓急适中,即可欣赏两岸的风光,又可与亲人嬉戏,格外惬意。 以上项目游客可根据喜好自愿自费参加,导游陪同。不参加的游客,可在景区门口自由拍照休息。 | ||||
D2 | 冰峪沟——鲅鱼圈(约2小时) | 鲅鱼圈 | 早餐 中餐 晚餐 | |
早餐后游览素有“辽南小桂林”“东北九寨沟”、“东方小瑞士”等美誉的国家AAAA级景区冰峪沟景区(游览时间6小时左右),乘游船观光云水渡、仙人渡(船行约8分钟):观冰峪奇石。途径双龙汇,欣赏第四季冰川时期形成,数万年历史的地质奇观冰峪斜石—孤帆石。步行至冰峪北沟乘英纳湖游船观光冰峪吉祥石金雕岩、双龙坝,云门烟树等景点(船行约20分钟),步行穿越水帘洞,欣赏冰峪第一美景之称的—平湖泻玉瀑布,上岸后返回至双龙汇,佛手石、美女石,登拦马峰,俯看冰峪全景。英纳河、小峪河犹如白涟交相呼应,各种树木郁郁葱葱步满山岭,形成一片绿色的天堂。而后观膜拜峰、小峪河风景区—小平湖、小桂林游乐场山水环绕,峦叠嶂的群山中。进别有天,观另一翻天地。 中餐后乘车沿高速公路一路观赏我国粮仓之地——松辽平原风光,抵达鲅鱼圈,入住奕丰斯维登温泉度假公寓,它每间客房都拥有独立超大的室内外双泡池,温泉入户,将养生汤道至美引入生活,让温泉与家交织相融。晚餐品尝BBQ烤肉(赠送),还有篝火晚会,尽情享受这美妙的旅程。 | ||||
D3 | 鲅鱼圈——长春(约7小时) | —— | 早餐
| |
早餐后,具有“东北小亚龙湾”之称的——山海广场,走688米伸向海里的浅堤,根据潮汐,赶海拾贝、聆听大海的声音,与大海做一次亲密接触,感受大海的宽广与神奇。午餐可自费品尝鲅鱼圈的海鲜,鲜活肥美,后乘车返回长春,结束行程。 | ||||
接待标准: 交通:往返空调旅游车(每人一座) 门票:冰峪沟大门票 奕丰斯维登温泉(赠送) 住宿:全程双人标准间,独立卫浴 鲅鱼圈酒店双人标准间或3人日式榻榻米,温泉入室 ,独立卫浴 用餐:全程含2早3正餐(所有餐不用不退) 正餐20元/人 BBQ烤肉30元/人 | 导游:持证导游服务 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团费不含:个人消费、旅游意外险(建议自行购买) 自费项目: 英纳河漂流----------138元/人 鲅鱼圈海鲜自助----138元/人 冰峪沟景区电瓶车—80元/人 景区内娱乐项目客人自行选择 | |||
国内游旅游合同附件:《推荐自费购物活动补充协议》
甲方(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 等一行 人
为丰富游客的娱乐活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依据《旅游法》规定,本着为游客利益着想,就乙方游客申请行程中安排推荐自费项目及购物活动并委托甲方落实事宜,双方诚意并特订立《购物补充协议》,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 协议内容:
1、乙方游客对甲方导游员依据行程约定,游客如认可,请在框内签字表示自愿确认参加,不参加活动的乙方游客,甲方将安排游客在附近休息场所自由活动或小憩。
2、 自费项目的安排
英纳河漂流----------138元/人
鲅鱼圈海鲜自助-----138元/人
冰峪沟景区电瓶车---80元/人
购物店的安排
玉都购物中心 40分钟
平价海产品超市 40分钟
香煎鲅鱼店 40分钟
二、双方责任义务和不可抗力的解决方式
1. 双方签约的购物活动,将在行程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进行,乙方可自由选择。
2. 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行程变更或人数太少等原因无法安排时,请乙方谅解,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 选择参加自费项目活动的游客需提前报名订票,方能享受旅行社优惠门票价格,折扣门票一旦预定出票不能退还改期,请报名前认真考虑以后慎重选择。
4. 甲方承诺免费提供前往约定购物场所的交通和陪同服务(但因乙方超时或其他原因产生的费用或遗漏行程,甲方不承担责任)。
5. 特别提醒乙方谨慎购物、理性消费,是否购物消费由乙方自己选择决定。
三、根据旅游法第六十六条,甲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单方面终止履行旅游合同:
1、在旅游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团或者脱团,如不听导游及领队劝解,仍旧擅自离团或者脱团。
2、患有各类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3、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物品且不同意交由有关部门处理的。
4、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5、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因以上规定情形解除合同的,我社将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给我社造成损失的,我社将依法追究赔偿责任。
四、本人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上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
旅行社已就上述自费或另付费的特色、旅游者自愿增加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我经慎重考虑后,自愿前往上述自费景点及娱乐项目,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游览参观事宜,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等事项。
我自愿签署《自费另付费项目告知书》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承诺不因此投诉和诉讼。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联系方式:
本合同一式两份,有效期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直至本活动结束协议终止。一旦双方签字确认,表示无异议并执行合同内容,且留下联系方式。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春朝阳支行
账 号:6227 0009 4244 0110 530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春珠海路支行
账 号:6222 0842 0000 2990 371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春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40551210343131408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中国银行
账 号:4563 5106 0001 6381 314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
账 号:95599 8053 11865 46614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账 号:6221 8824 0002 9324 937
收款人:张倩
开户行:吉林银行
账 号:6228 6504 0001 0188 700
收款人:张倩
开户行:吉林省农村信用社
账 号:6229 3501 0700 6681 751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中信银行
账 号:6226 9836 0006 8987
收款人:常景春
户 名:吉林省观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账 号:22001360300055010460
开 户 行: 建设银行长春朝阳支行
地址:长春市同志街中岚写字楼807室
邮编:130021 QQ:280333442
电话:0431-85357555,85676355,8567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