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城市
扫描到手机
游客关注
产品编号:850332
提供该线路的企业是普通会员,没有在线预订功能!
深度中原游—河南双飞六日游
【郑重承诺】
★ 全程准三标准的双人间 独立卫浴;
★ 指定使用高一级旅游新车,安全、舒适,享受快乐旅程;
★ 旅行社特选百佳导游全程服务,带薪上岗,操作规范,真诚相待;
★ 精华景点一网打尽,游玩一次,无遗憾;
★ 纯玩无自费
A绝不更换行程所含景点: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台风、暴雨、国家政策、战争等。
B绝不压缩游览时间:保证足够的游览时间,深度享受大自然风光,和美景亲密接触。
C绝不增加行程外任何自费项目:消费透明,畅行无忧!如额外增加自费现场赔付1000元。
参考航班:GJ8690 16:25/18:45
GJ8689 11:35/13:40
指定时间前往机场航班乘飞机前往徐州,到达后入住酒店。
抵达【徐州】,导游持‘黄色国泰’导游旗接团,送至酒店.
温馨提示:散拼团有一定的特殊性,如遇航班晚点或客人原因造成未能赶到正常发班时间的,产生额外费用,客人请自行承担
用餐: 敬请自理
住宿: 徐州指定酒店
第二天 徐州—宝泉
早餐后,乘车赴新乡辉县中原最大瀑布群【宝泉】景区,游览北依太行,南眺黄河,峰奇壁峭盈地灵。故名“宝泉”,总面积150多平方公里,内有六大险谷,二十四奇峰著名景点:潭头巨瀑、西沟水帘、、避暑山庄、二龙戏珠、空以及建筑宏伟的宝泉水库大坝等。其中见龙瀑落差达320米,瀑布最大流量可达3000立方米/秒,,似云龙飞腾、气贯如虹,号称“中原第一瀑布”,游龙峡蜿蜒迂回,原始山水之精品画廊。最后登上玻璃观景台,整个景区美景尽收眼底。
用餐: 早晚餐 住宿: 修武指定酒店
第三天 宝泉—万仙山
早餐后赴太行山腹地河南辉县,抵达国家级重点风景区【万仙山】(包门票100元,景区交通45元自理),游览清幽山乡【南坪景区】(约3小时)沿峡谷溪流而上,沿途林荫密布,可赏日月星石、将军峰、黑龙潭瀑布、白龙潭瀑布、丹分沟等。换乘景区交通车,穿越世界第八大奇迹郭亮洞,游览【郭亮村景区】(约3小时)观红岩绝壁大峡谷、走绝壁长廊郭亮洞,游影视村郭亮、红石桥、天池、崖上人家、观景台等景点入住酒店。
用餐: 早晚餐 住宿:焦作指定酒店
第四天 万仙山-云台山
早餐后游览【云台山】游览【茱萸峰】景区,体验凤凰岭玻璃栈道,位于茱萸峰凤凰岭景点,在海拔1080米半山腰上依崖壁呈U型另一段悬于千米悬崖之上总长400米,站在千米高的玻璃上整个人放佛悬空而立一览山间美景其惊险刺激可与举世闻名的美国大峡谷天空之路玻璃走廊相媲美。游览“华夏第一奇峡”“中原第一美景”“峡谷极品”【红石峡】(约3小时),丹山碧水一线天、含羞石、黄龙瀑等景点。
用餐: 早晚餐
住宿:焦作指定酒店
第五天 龙门石窟-白马寺-开封
早餐后赴十三朝古都洛阳游览世界文化遗产—【龙门石窟】(车程2.5小时)。欣赏历代劳动人民和艺术家无穷智慧的结晶:潜溪寺 宾阳三洞 万佛洞等,游览龙门武则天化身奉先寺--卢舍那大佛。香山寺 白园等景点。然后游览【白马寺】素有天下第一古刹之美誉,聆听白马托经的故事,观山门,大佛殿,大雄殿,汉明帝刘庄读书之地清凉台赴河南七朝古都开封(车程约2.5小时)游览开封武侠【小宋城】餐饮娱乐为一体的娱乐场所,自由品尝当地小吃。
用餐: 早中餐
住宿:开封指定酒店
第六天 徐州--长春
早餐后,乘车前往机场,乘机返回温暖的家。
——行程、景点游览顺序、游览时间仅提供参考标准,具体视天气及游客实际游览情况而定——
费用包含: |
1机票:长春-徐州往返机票(含税) 2.住宿:行程所列酒店,双人标准间,独立卫浴。 3.用餐:全程5早4正餐,十人一桌,八菜一汤(如不满十人或超出十人,餐厅将视具体情况调整) 4.用车:正规旅游车,保证每人一正座 5.门票:行程中所含的景点首道大门票 6.导服:当地中文导游。 |
费用不包含: |
1.单房差。 2.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3.客人个人消费。 4.云台山景区小交通60元,万仙山景区小交通45元 。 5.旅游人身意外保险 |
特别注意: |
1、配合进2个店 土特产店 竹炭店或丝绸店 (消费自愿 无任何强消) 全程导游不推任何自费,经查实如有违反,当场推1罚千/人! 4、行程中赠送景点如遇景区特殊原因、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因客人自身原因无法参观,我社有权无偿取消赠游景点并通知游客 5、本行程门票费用是旅行社团队协议价格核算,持老人证、军官证、学生证、教师证等其他有效证件不在享受景区门票优惠,敬请注意! 6、全程安排普通经济型酒店标准间,如产生单男单女需 补房差:200元/人 |
请签订补充协议,附行程后:
购 物 和 自 费 项 目 补 充 协 议
甲方(旅游者或单位): 电话:
乙方(组团旅行社): 地址:
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规定,旅行社不得强迫旅游者购物,但经甲方主动要求,为丰富甲方的旅游活动,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及合同行程安排的前提下,乙方为甲方安排购物和自费活动。为约束购物和自费活动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协议,本协议系双方签订的包价旅游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序号 | 购物店名称 | 停留时间 | 地址 |
1 | 土特产店 | 60分钟 | 焦作 |
2 | 竹炭店/丝绸店 | 60分钟 | 焦作 |
(购物店仅为参考,具体以实际情况安排) |
一、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在行程安排的自由活动时间内增加以下当地知名购物诚信场所参观选购商品,从而丰富行程内容,保证产品的质量不涉及假冒伪劣产品。
1、乙方郑重承诺所安排购物点不含假冒伪劣产品,但购物点的商品价格可能与市场价格略有差异,请甲方谨慎选择。
2、甲方在上述购物点购买的物品,请索要发票及购物凭证,保管好原包装,回程后一个月内,发现质量问题的,凭发票及原包装由乙方协助办理退货(食品、茶叶、药品一经售出,不退不换)。
3、行程中如游客有安排购物的需求,经与乙方导游(领队)协商并签订此补充协议,我公司方可安排。如与导游(领队)或地接导游协商安排购物,未签订此补充协议的,视为游客与导游(领队)或地接导游之间的个人行为,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相关规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执行基于甲方要求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对此无异议。
2、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行程变更或人数太少等原因无法安排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应严格遵守导游告知的景点游览时间,以免延误行程或影响其他客人按时活动。乙方提供前往景点游览的交通和陪同服务,但由于甲方超时或其他原因产生费用或遗漏行程,由甲方自行承担。
我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上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
旅行社已就上述商店的特色,旅游相关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我经慎重考虑后,自愿前往上述购物场所购买商品,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的相关事宜,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注意保留购物单据、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如不能获得当地的退税,我将自行承担相关的损失。
现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充分协商,我同意《购物补充协议》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就本次旅游的购物场所,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
三、本补充协议一式二分,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旅游者签字):
乙方代表(组团社签字):
签订日期: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春朝阳支行
账 号:6227 0009 4244 0110 530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春珠海路支行
账 号:6222 0842 0000 2990 371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春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40551210343131408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中国银行
账 号:4563 5106 0001 6381 314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
账 号:95599 8053 11865 46614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账 号:6221 8824 0002 9324 937
收款人:张倩
开户行:吉林银行
账 号:6228 6504 0001 0188 700
收款人:张倩
开户行:吉林省农村信用社
账 号:6229 3501 0700 6681 751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中信银行
账 号:6226 9836 0006 8987
收款人:常景春
户 名:吉林省观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账 号:22001360300055010460
开 户 行: 建设银行长春朝阳支行
地址:长春市同志街中岚写字楼807室
邮编:130021 QQ:280333442
电话:0431-85357555,85676355,8567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