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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泰山观日出二日游
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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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编号:834822

济南+泰山观日出二日游

山水价:¥338元起 门市价:¥348元 起价说明
发团日期:每周六,建议您提前1天以上预订
服务承诺:
套餐类型:
儿童只含车费保险
出发月份:
4月5月6月
出发日期: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
出游人数:
成人 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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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线路特色
  • 参考行程
  • 途经景点
  • 参加须知
  • 温馨提示
  • 付款方式
  • 最后更新:2016-08-04
泰山····

参考行程

第 1 天行程安排    
  • 济南+泰山观日出二日游_第1天行程安排
  •   早 5:30 西清公园 6:00 科技大厦 集合发车(具体时间、地点以导游通知为准)赴美丽的泉城 济南 (约 4.5 小时左右)。抵达后游览济南标志性建筑 --- 【泉城广场】 ( 40 分钟) ;游览 位 居 济南七十二名泉 之首 ,被誉为 “ 天下第一泉 ” 的 【趵突泉】 ( 门票自愿自理 :40 元 / 人 ) : 趵突泉 是最早见于古代文献的济南名泉, 趵突泉公园曾被评为全国十大优秀园林、 “ 十佳 ” 公园和国家 5A 级景区,首批国家重点公园,素有 “ 游济南不游趵突,不成游也 ” 之盛誉 ;游览济南 72 名泉之一的 【黑虎泉】 : 济南四大泉群之一,早在金代以前,黑虎泉就以现名闻名于世。 “ 泉水激石,有如虎啸 ” ,加之巨石又似一踞伏的猛虎而得名。 泉水出于深凹形洞穴,通过三个石雕虎头泉水喷出,波澜汹汹,水声喧喧; 游览素有 “ 泉城明珠 ” 之称,济南三大名胜之一的 【大明湖南岸】 : 观赏 “ 四面荷花三面柳,一城山色半城湖 ” 的美景。后参观 泰山 土特产。 晚 21:00 左右由 红门 步行上山,依次经过:红门、万仙楼、斗母宫、观音殿中天门、云步桥、迎客松、五大夫松、对松山、十八盘南天门、天街、大观峰、青帝宫、五岳独尊石刻处、无字碑、日观峰、玉皇顶(泰山最高峰,海拔 1545 米)。
第 2 天行程安排    
  • 早观泰山奇景 -- 旭日东升 。天亮后泰山山顶自由活动, 体验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豪情。下山途中您可拿起相机跟随着帝王,名人的路迹留下那些美丽的风景和各种风格的名人书法,开阔眼界。 后乘车返石,结束愉快的旅程!!!  

结束

途经景点

出发地>泰山>目的地

    参加须知

    接待标准:
    交通:全程空调旅游车
    用餐:全程不含餐
    门票:行程所列景点门票(自理除外)
    导游:全程优秀导游服务
    保险:旅行社责任险、建议团社为客人上旅游人身意外险
    费用不含:泰山小交通(上30元/人,下30元/人)、索道费用(单程100元/人,双程200元/人)
    友情提示:
    1、请随身携带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学生证、老年证、军官证、退休证、记者证、残疾证等),对于门票可减免的情况,请提前告知导游,并出示证件,我社退还实际差价;
    2、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我社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顺序,由于天气恶化、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滞留及延期产生的费用客人自理,我社会全力协调使损失降至最低;
    3、建议您最好穿舒适运动装,自备防晒用品及防雨用具;
    4、贵重物品请客人随身携带(如相机、首饰、现金等),旅行社保险无此项赔偿。
    特别提醒:1、按成人报价报名的游客:(1)持有效证件泰山免票的导游现退100元/人;
    (2)持有效证件泰山半票的导游现退40元/人;
    《补充协议》
    甲方(组团社):
    乙方(游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济南泰山日出2日游《旅游合同》中未尽事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1、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条件,在所列行程以外增加以下当地购物场所的购物活动,从而丰富行程内容 ①泰山土特产 停留约40分钟
    2、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条件,为丰富游客的娱乐活动,旅行社提供以下所列行程外自选项目,如不参加行程外自选项目的游客,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在景区外自由活动或小憩。
    ①【趵突泉】40元/人
    3、本人 及家属共 位已详细阅读了同旅游公司签订的旅游合同及补充协议书等全部材料,充分理解并清楚知晓此次旅游的全部相关信息,平等自愿按协议约定履行全部协议并确认:
    (1)、旅行社已就本次旅行的上述协议项目(购物店)的特色、旅游者自愿参加购物的相关权益及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经慎重考虑后,我自愿选择并参加上述协议项目(购物店),此协议的签订过程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自愿参加上述项目,并理性消费,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原因无法安排的,我对旅行社予以理解,双方互不追责。
    (2)、双方商定的购物场所,将在行程中的自由活动期间进行,乙方可自由选择。
    (3)、如乙方不参加上述项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在购物场所外自由活动或小憩。
    (3)、我自愿同意此协议为旅游合同的补充协议,为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效力同旅游合同。
    (4)、乙方应严格遵守导游告知的购物时间,以免延误行程或影响其他客人按时活动。
    (5)、特别提醒乙方谨慎购物、理性消费,是否购物消费由乙方自己选择决定。购买商品,请索要票据。
    (6)、此协议乙方代表签字后代表乙方所签《旅游合同》中所有参团者一致同意此协议。
    4、《补充协议》为甲乙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的附件之一,与《旅游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委托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温馨提示

    接待标准:
    交通:全程空调旅游车
    用餐:全程不含餐
    门票:行程所列景点门票(自理除外)
    导游:全程优秀导游服务
    保险:旅行社责任险、建议团社为客人上旅游人身意外险
    费用不含:泰山小交通(上30元/人,下30元/人)、索道费用(单程100元/人,双程200元/人)
    友情提示:
    1、请随身携带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学生证、老年证、军官证、退休证、记者证、残疾证等),对于门票可减免的情况,请提前告知导游,并出示证件,我社退还实际差价;
    2、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我社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顺序,由于天气恶化、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滞留及延期产生的费用客人自理,我社会全力协调使损失降至最低;
    3、建议您最好穿舒适运动装,自备防晒用品及防雨用具;
    4、贵重物品请客人随身携带(如相机、首饰、现金等),旅行社保险无此项赔偿。
    特别提醒:1、按成人报价报名的游客:(1)持有效证件泰山免票的导游现退100元/人;
    (2)持有效证件泰山半票的导游现退40元/人;
    《补充协议》
    甲方(组团社):
    乙方(游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济南泰山日出2日游《旅游合同》中未尽事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1、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条件,在所列行程以外增加以下当地购物场所的购物活动,从而丰富行程内容 ①泰山土特产 停留约40分钟
    2、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条件,为丰富游客的娱乐活动,旅行社提供以下所列行程外自选项目,如不参加行程外自选项目的游客,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在景区外自由活动或小憩。
    ①【趵突泉】40元/人
    3、本人 及家属共 位已详细阅读了同旅游公司签订的旅游合同及补充协议书等全部材料,充分理解并清楚知晓此次旅游的全部相关信息,平等自愿按协议约定履行全部协议并确认:
    (1)、旅行社已就本次旅行的上述协议项目(购物店)的特色、旅游者自愿参加购物的相关权益及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经慎重考虑后,我自愿选择并参加上述协议项目(购物店),此协议的签订过程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自愿参加上述项目,并理性消费,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原因无法安排的,我对旅行社予以理解,双方互不追责。
    (2)、双方商定的购物场所,将在行程中的自由活动期间进行,乙方可自由选择。
    (3)、如乙方不参加上述项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在购物场所外自由活动或小憩。
    (3)、我自愿同意此协议为旅游合同的补充协议,为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效力同旅游合同。
    (4)、乙方应严格遵守导游告知的购物时间,以免延误行程或影响其他客人按时活动。
    (5)、特别提醒乙方谨慎购物、理性消费,是否购物消费由乙方自己选择决定。购买商品,请索要票据。
    (6)、此协议乙方代表签字后代表乙方所签《旅游合同》中所有参团者一致同意此协议。
    4、《补充协议》为甲乙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的附件之一,与《旅游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委托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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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对公账户:

            名:  河北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号:  1300 161 525 4052 500 577

    开户行:河北省石家庄市,建行裕华分理处

    二、     个人账户:

    杜占魁(工商银行)4580 6080 5219 5856

    刘晓春(建设银行)6227 0001 3064 0131 700

    刘晓春(农业银行)622848 0632 3353 06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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