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城市
扫描到手机
游客关注
产品编号:818691
提供该线路的企业是普通会员,没有在线预订功能!
日期 | 行 程 | |
D1 | 早由长春出发赴全球保护最好,规模最大湿地,举世罕见的---盘锦红海滩廊道(车程约6小时,游览时间约2小时):座落于辽宁省盘锦市红海滩湿地度假区,总长度约为18公里。这里被称为“世界红色海岸线”、“中国最精彩的休闲廊道”、“中国最浪漫的户外游憩海岸线”。以举世罕见的红海滩为特色;以全球保存最完好、规模最大的湿地资源为依托;以世界最大的芦苇荡为背景。与数以万计的水鸟和一望无际的浅海滩涂,成为一条生态风景廊道。还可以观赏鸟儿的飞翔,感受盘锦石油的“燃情岁月”,参观结束后入住。 | |
住宿安排:兴城或红海滩 | 用餐安排:晚 | |
D2 |
早餐后游兴城古城----宁远卫城(不登城),看古城城门,观雄伟壮观的钟鼓楼,触摸已受360年风雨剥蚀但依然保存完整的四柱三间五楼式之祖氏石坊,逛雕梁画柱、古香古色的明清 一条街,之后参观兴城天喜泳装城:目前,全球70%的泳装由中国制造,其中38.7%是由兴城贡献的,让有海的地方就有兴城泳装,已经成为兴城泳装业界的共识,参观兴城泳装历史的文化展馆,对兴城泳装的百年历史有一个全面直观的了解。下午自由活动,可自行前往兴城海滨公园,观第一浴场、菊花女塑像、三礁揽胜、洪波涌起坊等 | |
住宿安排:兴城 | 用餐安排:早中晚 | |
D3 |
早餐后,乘车赴锦州笔架山风景区(已含单程船票:15元/人),渤海风情尽收眼底,沿途观葫芦岛杨利伟飞天广场,抵达后观笔锋插海、仙女造桥雕像、走神路天桥、“感受退潮通一路,潮涨走千帆的奇观”,穿光耀家国之山门、海门,信步“一路发”之168级台阶;览吕洞宾八仙过海小憩之吕祖亭。供奉太阳佛、催命判官的太阳殿,金瓜、木果、水食、火菜、土粮五圣母的五母宫。中西合壁、佛、道、儒、伊斯兰教合一的六层封顶八角外廊式的石质建筑——三清阁,远观锦州港万吨级货运码头。乘车返回长春,结束愉快旅程! | |
住宿安排:无 | 用餐安排:早 | |
接待标准 |
1、交通:往返空调旅游汽车。 2、景点:笔架山门票及单程船票、红海滩套票(含景区电瓶车35元/人) 3、用餐:3正2早,正餐十人一桌、八菜一汤、4荤4素、不含酒水 4、住宿:2、3人间,独卫独浴(必须带好身份证) 5、导服:导游讲解服务 6、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
(补充协议)
国内旅游组团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旅行社)
乙方:(参团所有客人名字)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和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相关法律和法规,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旅游合同》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以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1、年满七十周岁以上且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身体障碍、行动不便、有心里健康问题的游客报名参团,请组团社与游客签订《健康证明》并有家属或朋友陪同方可出游。
2、为了丰富游客娱乐活动,旅行社提供如下项目供游客自行选择,根据新旅游法规定:游客要求安排所含行程以外的景点,需双方协商一致;为配合新旅游法的实施,提升我社的服务水平,满足您个性化要求,双方自愿签署本协议。
3、以下所列行程外自选项目,请您自愿参加,理性消费;如因人数太少而无法安排时,我社退还所收费用,不承担违约责任;如不参加行程外自选项目的游客,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在景区外自由活动或小憩。
二、全程含有 个购物点及另行付费项目明细具体如下:
购物点名称 | 主营产品 | 停留时间 | ||
海鲜超市 | 各种海鲜、海干等海产品 | 40分钟 | ||
泳装成 | 泳装 | 40分钟 | ||
另行付费景点名称 | 价格 | 停留时间 | ||
三、商品购买时请注意,根据当地相关法律,某些商品一经售出不再接受退货;若属于质量问题,旅行社无条件协助办理相关退货事宜。
四、对于此次旅行,旅行社需确保无强迫行为!
我本人已详细阅读了同旅游公司签订的旅游合同、本协议书等全部材料,充分理解并清楚知晓此次旅游的全部相关信息,平等自愿按协议约定履行全部协议并确认:
1、旅行社已就本次旅行的上述协议项目(或购物店或推荐自费项目)的特色、旅游者自愿参加购物或自费项目的相关权益及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经慎重考虑后,我自愿选择并参加上述协议项目(或购物店或推荐自费项目),此协议的签订过程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自愿参加上述项目,并理性消费,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原因无法安排的,我对旅行社予以理解,双方互不追责。
2、本人同意导游在不减少旅游景点数量的前提下,为优化旅游体验,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景点游览顺序。如不参加自理项目的游客,导游可将游客放在就近景点参观游览,等其他参加自理项目的客人。
3、我自愿同意此协议为旅游合同的补充协议,为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效力同旅游合同。
4、如遇国家政策性调价(门票、机票、火车票、船票等),我社根据实际情况补收差价;因人类不
可抗力因素(如高速公路封闭、台风、暴雨、大雾、疾病、航班变更等)造成的延误、滞留或行程变更等发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我社不承担责任。
游客因自身原因中途离团,须与导游签订《离团申请书》,未产生的费用一概不退,离团后一切安全等责任客人自己负责,与本社无关。
请贵社提醒客人认真填写《旅行社意见反馈表》,作为处理投诉纠纷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如实填写!如果客人对本次旅游接待有意见,请在当地提出,以便我社及时解决处理,恕不受理客人因虚填或不填而产生的后续争议,敬请谅解。
因本社原因导致客人投诉,投诉及处理结果请在游客旅游行程结束后十五日内通知本社,否则本社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付。
8、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方盖章及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人已认真阅读过此行程内容及行程中注意事项,无异议无疑问,同意作为合同附件;
客人签字: 人数: 出团日期: 合同编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春朝阳支行
账 号:6227 0009 4244 0110 530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春珠海路支行
账 号:6222 0842 0000 2990 371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春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40551210343131408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中国银行
账 号:4563 5106 0001 6381 314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
账 号:95599 8053 11865 46614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账 号:6221 8824 0002 9324 937
收款人:张倩
开户行:吉林银行
账 号:6228 6504 0001 0188 700
收款人:张倩
开户行:吉林省农村信用社
账 号:6229 3501 0700 6681 751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中信银行
账 号:6226 9836 0006 8987
收款人:常景春
户 名:吉林省观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账 号:22001360300055010460
开 户 行: 建设银行长春朝阳支行
地址:长春市同志街中岚写字楼807室
邮编:130021 QQ:280333442
电话:0431-85357555,85676355,8567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