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行程中包含有了解丝绸文化、龙井茶文化和水晶文化参观景点,须取得客人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
1、导游举旗接团,出游应急电话:13357128333。工作人员在出游前一天21:00之前电话或短信通知您具体集合地点、时间,请保持手机开机。游客报名应填写出游人的姓名、手机。
2、散客拼团根据实际人数配车辆,不指定任何(大、小)车型,保证游客一人一座。请游客准时到达集合地点,过时不候,做自动退团处理,费用不退。
3、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导游可根据实际情况更改旅游顺序,如遇到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完成原定行程,游客应积极配合。
4、贵重物品请若随身携带,注意保管,切勿离手,切勿在公共场所露财以防盗抢;请随时检查您所携带的行李物品,特别注意您的证件和贵重物品。游客出发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因个人原因没有带有效身份证件造成损失,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5、抵达景区游览前,牢记导游交代的集中地点、时间、所乘游览巴士车号。万一脱团,请于集中地点等候导游返回寻找。
6、旅游者如持有相关证件(如老年证、军官证、学生证、教师证等),应于行程开始前告知并出示,自行或通过导游购买景区门票。
7、请每位游客务必在当地认真填写(游客意见反馈书),恕不受理因游客虚填或不填而产生的服务质量后续争议。未参加自费项目的客人请配合导游做好签字。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游客的投诉诉求以在华东当地,游客自行填写的意见单为主要依据,其他的诉求理由我社不予受理; 行程中发生的纠纷,旅游者不得以拒绝登(下)机(车、船)、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否则,除承担给组团旅行社造成的实际损失外,还要承担旅游费用的20-30%的违约金。
8、旅游活动中游客须注意自身安全和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饮食禁忌:请不要在路边食用小吃。携带好个人旅游用品、常用药品(如晕车药、止泻药等)和个人所需处方药。
9、入住酒店房间时请先查看客房物品清单,如发现缺少或损坏,请及时与导游和客房服务员联系。请仔细辨别酒店、客房内的物品是否为有价物品,酒店物品请勿随意带走或损坏。各地酒店设施均有差异,如浴室内无防滑垫,洗澡时请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滑倒。
10、如自由活动期间外出,随身带好酒店名片,结伴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