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须知
*东南亚旅游须知*
团费包含:
1、行程表内所列的景点第一道门票、旅游观光巴士、用餐及酒店、机票和燃油附加费
团费不含:
护照费、卫检及人力不可抗因素导致的额外费用;
2、全程签证和小费 500元/人
3、新加坡签证,马来西亚签证,泰国落地签(泰国:护照有效期达6个月以上,出发前请带上三个月内 的2张2寸白底彩照,泰国办理落地签,),新加坡团签(护照扫描件),马来西亚正常签(半年护照和三个月有内二寸白底照片2张, 18岁以下小孩需提供出生证明复印件,父母都不去的要有授权书)。
2、旅游意外险30元/人请客人出团前付清,如在旅游过程中要求离团,务必会发生离团费,请客人出发前交清。
3、行程外之自费节目、私人消费所产生的个人费用等;
4、如因旅客滞留境外各地区而产生的其他费用由客人自行负责;
5、如因客人自身原因导致拒签无法进出,且不能正常走行程的,因此所产生的费用及责任与本公司无关;
6、泰国通关小费30元/人请现付领队。
温馨提示:
1、请参加旅游的游客提前10天交护照和签证资料,以便正常出签,具体咨询各个收客单位。
2、所列行程以及赠送大礼包等如客人自愿不参加,景点、门票、餐食、住宿无费用退还游客。
3、东南亚酒店没有星级标准及挂星制度。行程中所列明的标准以当地行业参考为标准。
4、团队如出单男单女,我司领队有权调整夫妻、安排组合酒店房间住宿,客人不得有异议。
5、外籍人士(含港澳台)、60岁以上老人价格、单房差、18岁以下小童占床或者不占床价格另外报价((非大假期报价)。
6、12岁以下小童不占床加:800 元/人
7、12-18岁境外须占床加:1280元/人
境外注意事项:
1、出境:请游客一定要携带身份证、护照。出境允许携带美金5000元或同等价值外币,人民币最高携带额20000元;如因携带过多货币被处罚与旅行社的责任无关。高级照相机、摄影机须向海关申报后才能带出境;水果、植物、动物必须经过检疫(申报手续请咨询领队)。
2、过关:集体过移民局/边防/海关,要听从领队安排,请不要私自行动,切记不要帮陌生人带行李,以防被人利用。
3、交通:飞机上禁用移动电话、游戏机,部分航空公司未提供免费餐饮,机上请勿大声喧哗。新加坡、马来西亚车辆是靠左边行驶(与国内车辆行驶方向相反),过马路时必须先停、看、听,注意来车方向,且最好有导游或领队陪同,以免方向不同而发生意外。
4、托运:国际段武汉-吉隆坡每人允许托运行李20公斤,根据国家民航法最新公布托运行李限制每人行李按照件数来托运,其他段落行李托运费(亚航),亚航含15公斤/两人行李拖运。每位旅客限携带1件随身行李:行李尺寸限制(56cm X 36cm X 23cm )和重量限制(7kg)。请将贵重及易碎物品或需随时取用的物品放在随身行李内,
如有遗失或被偷、抢,旅行社不负任何责任。100毫升以上的液体(如润肤露、洗发水等液体,容器超过100毫升)需要托运,抵达目的地后,先过移民局,后提取行李过关。
5、住宿:贵重物品务必随身携带或存放酒店保险箱(免费)内。绝不可放在住宿房间或车上,如有遗失旅客必须自行负责,与地接社的责任无关;退房前请务必再次检查物品是否遗漏。建议您不要单独外出,行程中或住宿酒店外请不要与陌生人随意搭讪,以免受骗导致财产损失或危及个人安全。
6、游览:(1)请注意导游宣布的注意事项、集合时间、地点,认清楚游览车的号码,务必准时集中,以免影响行程及团员情绪;(2)遵守当地风俗习惯,不要随地扔纸屑、烟头、吐痰;不要在公共场所、酒店、旅游车上吸烟,在旅游过程中注意安全;(3)在旅游点和公共场所,注意自己的钱包及贵重物品,晚上外出最好结伴而行,安全第一;(4)自费增加项目,属个人自愿行为,与旅行社无关。
7、旅客水上活动的注意事项:
①再三声明:只有您最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如孕妇、以及心脏病患者、高低血压病患者、骨质疏松症者、高龄者、幼龄者,或任何不适合剧烈、刺激性活动的病患者等,绝对不适合参加任何水上活动。如旅客隐瞒个人疾病或坚持参加活动而引起意外发生,旅客必须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②搭乘船或从事水上活动时,务必穿上救生衣;乘坐快艇时,严禁坐在船头前面的座位,以免脊椎骨受伤;任何船只行走时,请安坐在座椅上勿随意走动,以免跌撞受伤;切勿将手或脚放置在船边或栏杆上,以免夹伤或碰撞受伤。
③海边戏水游泳时不要单独活动,更勿超过海边、海上安全警界线的范围。
8、安全:因季节性的关系,旅客到境外难免会有水土不服,导致偶尔泻肚的状况,请避免食用生冷食物、冰块、椰子、牛奶等,食物尽量熟食,如有腹泻现象请尽快告知当团领队或导游,不要擅自乱服药。泰国是一个禁赌、禁毒的国家,请勿在车上及公共场所聚赌(任何纸牌游戏均不适合)或携带食用有涉及违法的物品,一旦触犯泰国的法律,个人将负起法律刑责。请务必留意当团领队或导游所宣布的集合时间及地点或所交代的注意事项,万一走失时勿慌张,速联络泰国观光警察热线1155,谢谢合作!
9、个人消费:各种私人费用自理,如使用酒店长途电话或其他服务,请自行结账。
10、必备物品:自备个人常用药品、太阳眼镜、雨伞、洗漱用品(毛巾、牙刷、牙膏)、拖鞋等,转换插座。
11、换汇:兑换当地货币可在当地国家机场、银行、导游处换汇。
12、通讯方面: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开通了中国移动通讯全球通国际漫游的手机可以使用。
13、小费:按照国际礼仪,需支付导游小费每人每天30元人民币。
14、携带物品:请提醒客人进新加坡严禁带烟酒,会没收并重罚。
15、落地签:申请泰国落地签证时,旅客须持有在泰期间足够之生活费用,不低于6000人民币现金。
旅游风险提示:
1、外出旅游存在风险,主要表现在人身意外与财产损失两个方面。旅行社对游客的旅游意外不承担赔偿责任。
2、旅游中发生的意外,经有关司法部门认定后,确属旅行社操作不当导致的,由旅行社购买的责任保险按规定负责赔偿,游客主要依靠行前自行购买的旅游保险提供保障。购买旅游保险十分重要。
3、如有意外发生,武汉地区国内旅游身故最高赔付25万元人民币,儿童最高赔付10万元人民币(儿童为出生30天后至16周岁前,下同),出境旅游身故最高赔付45万元人民币,儿童最高赔付10万元人民币;
4、如因意外伤病,武汉地区国内旅游医疗最高赔付4万元人民币(保险公司免赔额100元人民币),出境旅游医疗最高赔付6万元人民币(保险公司免赔额500元人民币);
5、旅游保险流程告知:如有旅游意外,游客需向保险公司或委托旅行社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至三甲以上医院就诊。
费用由当事人先行垫付,全部治愈完毕后,凭医疗发票、病历等至保险公司理赔;或转交旅行社代为理赔(如需旅行
社代为理赔,旅行社将按赔偿金额的3%收取代理理赔服务费)。保险公司按医疗保险范围内的药品、检查与治疗费
用报销。
6、保险公司旅游责任险规定:金银、首饰、珠宝、文物、手表、手机、手提电脑、摄像机、照相机、软件、数据、
现金、信用卡、票据、单证、有价证券、文件、账册、技术资料及其他不易鉴定价值财物的丢失和损坏,均不予赔偿;在上述物品范围之外、未经公安部门认定的财产损失不予赔偿;参加高风险活动造成的财产损失不予赔偿。
以上各项提示及告知与购买确认单同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方同意在意外发生时,按上述约定处理。
温馨提示
报名地址电话:
全国旅游连锁-宝中国旅解放路门市部:
网址1:http://lxs.cncn.com/57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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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1(小汪):027-51237683 15377663216 QQ:847462853
客服2(小彭):027-88607258 18986274150 QQ:1870649742
客服3(小雨):027-65389373 13638614518 QQ:315055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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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线路及价位仅供参考,详情请咨询我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