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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9 新疆吐鲁番|新疆吐鲁番火洲一日游 【高铁】
乌鲁木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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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编号:725625

1559 新疆吐鲁番|新疆吐鲁番火洲一日游 【高铁】

山水价:未填 门市价:¥420起价说明
发团日期:天天发团
额外项目:
套餐类型:
散客天天发,需提前2天报名
出发月份:
4月5月6月
出发日期: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
出游人数:
成人 儿童  

提供该线路的企业是普通会员,没有在线预订功能!

  • 线路特色
  • 参考行程
  • 途经景点
  • 参加须知
  • 温馨提示
  • 付款方式
  • 最后更新:2016-07-05
往返高铁车票、吐鲁番当地车费、景点首道门票、午餐1餐。统一集合地点乘动车,前往‘葡萄之乡’火洲吐鲁番。世界文化遗址、唐代西域都护府。

参考行程

第 1 天行程安排     用餐:中餐     住宿:无
  • 乌鲁木齐 / 吐鲁番 / 乌鲁木齐(往返约 550 公里,车程约 2 小时) 交通:高铁 
     早按约定时间在统一集合地点乘动车,前往‘葡萄之乡’火洲吐鲁番, 途经亚洲 最大的风力发电站达坂城风力发电站可沿途观看。抵达吐鲁番后 前往凝聚着勤劳智慧的人间奇迹, 中国古代最大的地下水利工程【 坎儿井 】 (游览约 40 分钟)。后参观浓郁民族特色的【 维吾尔古村】 (游览约 40 分钟)。抵达世界文化遗址、唐代西域都护府、中国庞贝古城【 交河故城】 (游览约 40 分钟)。午餐后参观伊斯兰教建筑寺庙苏公塔】 (游览约 40 分钟);抵达 << 西游记 >> 中的 【 火焰山】 感受“烈焰炎炎赤烧空”的热度 (游览约 40 分钟)。 后抵达清凉世界【 葡萄沟 】参观约 40 分钟 , 参观 星级诚信 民俗家访 (游览约 90 分钟),品尝香甜的水果,感受热情的歌舞表演拍照留念。游览结束后返回乌市,抵达统一地点 散团 。 结束愉快的火洲之行 …
     

结束

途经景点

    参加须知

    报价包含:往返高铁车票、吐鲁番当地车费、景点首道门票、午餐1餐(拌面或抓饭)、旅行社责任险;
    报价未含:景区自费娱乐项目、自由购物费用、意外伤害保险;强烈建议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温馨提示

    无吐鲁番景区:(备注:均为成人报价)
    自费/购物项目说明:
    1.上述自费项目参加人数若未达到提前说明的约定最低参加人数的,双方同意项目协商条款不生效,且对双方均无约束力,我社退还所收费用,不承担违约责任;如不参加行程外自选项目的游客,可在规定时间内在景区外自由活动或小憩。
    2.上述自费项目履行中遇不可抗力或导游及景区工作人员、履行辅助人员等,已尽合理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双方均有权解除,导游在扣除已向景区或履行辅助人支付及已产生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为丰富行程内容,经双方友好协商,在行程安排的自由活动时间内增加当地知名购物诚信场所参观,自由选购商品,保证产品的质量不涉及假冒伪劣产品。游客请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谨慎购买,所购商品如非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还;行程中景点、餐厅,中途休息站内及周边购物店不属于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场所,若游客购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旅游者自行前往的购物点所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4.选择景区娱乐项目及附属景点之前,旅游者已清楚了解娱乐项目及附属景点及购物场所详细情况及注意事项,旅游者应根据身体条件谨慎选择,并承担一切后果;
    5.此行程单作为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方为旅游者,乙方为组团社。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与旅游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是旅游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游客确认:
    我本人已详细阅读了同旅游公司签订的旅游合同、本行程单等全部材料,充分理解并清楚知晓此次旅游的全部相关信息,自愿履行全部协议。
    旅游者(签章或者签字): 联系电话:
    身份证(或护照)号码: 签约日期:2015年 月 日
    游客名单: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有哪些?

    目前可以选择门市付款、网上付款、对公转账等。门市付款可以付现金 
    本社在中行、工行、建行、农行开设了银行账户(相关账号如下),同时还开通了上述账户网上银行,您只需要选择距离您最近的银行汇款或在网上支付即可!

    公司账户到账时间同城为24小时,双休日或节假日顺延;个人账户汇款即时到账,更方便快捷。

    新疆金桥国际旅行社 公帐:

    开户名称:新疆金桥国际旅行社

    三日到账

    开户行:中国银行 新疆 乌鲁木齐市 新华北路支行 
    帐    号:108200645105   

     

    委托个人收款账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新疆.乌鲁木齐市经二路支行营业室
    户 名:刘 龙(收款人)
    卡 号:622208  300200 2571 859
    银 行:中国农业银行.新疆.乌鲁木齐.头宫分理处
    户 名:刘 龙(收款人)
    卡 号:6228 4808 9042 0470 415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区分行.扬子江路支行
    户 名:刘 龙(收款人)
    卡 号:6227 0045 3030 4467 397
    银 行:中国银行 新疆分行 碾子沟支行
    户 名:刘 龙(收款人)
    卡 号:621661 83000 11323 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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