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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高句丽古都·五女峰2日游】
集安高句丽古都·五女峰的时光之旅
旅行亮点:
美丽的边陲小城,吉林的“小江南”,与朝鲜隔鸭绿江相望,秀丽的风光似一幅永恒的画卷。风景秀丽的五女峰华盖苍苍,山峦峰叠,一年四季呈现出千姿百态的美景,让人流连忘返。
与朝鲜相望的鸭绿江国境旅游区,您可以横跨在两国边境线上,体会两岸不同的风土人情。
高句丽王城、贵族墓葬及墓室壁画庄严雄伟,曾经的辉煌文明如今已被历史长河所淹没。
集安是一个多民族城市,以朝鲜族、回族和满族居多,其古老的习俗、灿烂的文化都令人神往。
集安这座美丽的边陲小城拥有众多让人心醉的自然美景和历史古迹,再多的词语都是多余,不妨花两天时间将其好好游玩观赏。
Day 1 集合日 长春—集安(车程6.5小时左右) | 含餐说明:晚 | 住宿:集安 | ||
早乘空调旅游汽车赴“世界历史文化遗产地”、“吉林省小江南”——【集安】沿途欣赏塞外小江南的田园风光,让你感似“早知有集安何必下江南”的美妙意境。观高句丽古迹东方金字塔——【将军坟】(另行付费30元/人,约30分钟)它规模宏大,造型颇象古埃及法老的陵墓,故被誉为“东方金字塔”。将军墓正在龙山脚下,地域优越,环境秀美。内观构筑精巧的历史遗迹,感受1500年前高句丽民族素有的习俗,途观古老而雄伟的高句丽第十九代王平安好太王的墓碑——【好太王碑】(另行付费30元/人,约30分钟)该碑用整块砾凝灰岩制成,呈不规则方柱形。碑底以花岗岩石为卒,为不规则长方形。管高句丽古城遗址【丸都山城】(另行付费30元/人,约30分钟)远观古城墙遗址。自费乘坐【鸭绿江游船】(约30分钟)观中朝两国界河——【鸭绿江】两岸风光。晚餐后入住。 | ||||
Day 2 集安—长春 | 含餐说明:早、中 | 住宿: | ||
早餐后游览风光奇特的【五女峰国家森林公园】(游览约3小时)它位于集安市北部,总面积6867公顷,森林覆盖率达95%,森林资源丰富。园区风景异常秀丽,山高林密,山峦峰叠,陡峭挺拔,万千姿态,雄伟壮观。这里不仅是野兽飞禽的乐园,还是关东三宝——人参、鹿茸、貂皮的产地,也是野菜、山果、山珍的故乡。春季的映山红,满山开放;夏季的奇花异草,散发着清幽的芳香。五女峰是老岭山脉上五座美丽的山峰,它险峻挺拔,自云缭绕,恰似五位窈窕淑女,参观【一线天】、神奇的【洞天皓月】、神态逼真的“空中悬佛”,千年古滕探寻原始风貌、【仙人台】上观峻峭山峰、幽谷银瀑看谷底流泉淙淙,五女戏水等景区,午餐后乘车返回长春,结束愉快的旅程。 | ||||
费用介绍 | ||||
※ 包括的费用如下: 全程用车车费 五女峰国家森林公园大门票、电瓶车 普标4-6人间 2正餐(10人1桌、8菜1汤)、1早餐 导游服务费用 旅行社责任险 | ※ 不包括的费用如下: 除行程所列餐外的餐饮费用 单房差 自费项目 其它任何未提及包括在内的费用 | |||
注意事项 | ||||
您好!欢迎您参加本次旅游!请您在出游之前务必仔细阅读如下有关旅行的注意事项,以保证您在旅途中诸事顺利、开心愉快! 1、此行程时间长,路程远,会略感疲劳,请注意休息,保持良好心态。 3、请根据自身情况,慎食海鲜。并在品尝海鲜之前不要吃含维生素的水果等 4、冠心病、高血压等疾病的游客请格外注意休息,登山要视身体情况量力而行。 6、旅行中请妥善保管您的贵重物品(护照、身份证等证件、钱币、照相机、首饰等)不要留在房间内、旅行车上,一定要随身携带,若丢失自负,请务必注意。 7、行程中请注意人身安全,每处景点逗留时间由导游安排,请自觉遵守时间不要迟到,否则影响全团行程。应先听导游讲解,然后再自由拍照。 8、团体旅游是集体活动,经济等4-6人间住宿按惯例原则是安排同性居住,由导游领队统一安排,如有特殊原因报名前请提出说明,适情况给予安排,双人标准间为两人居住,若出现单男单女请自补住房差价 9、旅游旺季景区周边住宿接待条件有限,用餐住宿可或不在同一地点,经济住宿与标间住宿可或分不同酒店,请各位谅解。 10、请爱护酒店房间设施,如有损坏,需赔偿。 11、行程当中所列团餐,如有特殊情况请在报名前做出说明,参团期间不吃费用不退。 | ||||
国内旅游组团合同补充协议
第一条: 1、团费不含(行程中列明或行程外)一切私人消费、自费项目(请了解自由活动期间旅游攻略的项目价格和时间)、人身意外保险。 2、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条件,甲方要求在游览行程过程中,为丰富游客的娱乐活动,旅行社提供以下4 个当地有特色的活动或景点供游客自行选择,从而丰富行程内容。 活动项目名称为:【将军坟】 价格:30元/人 活动项目名称为:【好太王碑】 价格:30元/人 活动项目名称为:【丸都山城】 价格:30元/人 活动项目名称为:【五女峰导站车】 价格:30元/人 活动项目名称为:【鸭绿江游船】 价格:60元/人 3、景区内出现购物场所及二次消费,为景区自行经营模式,与旅行社无关。 4、在旅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时,经双方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乙方 向甲方退还旅游费用(但应扣除已发生、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已发生费用包括往返交通费(机票、 火车票等、包含机票定金费用)、当地已付定金的酒店住宿费用、车费等。已发生的旅游费用,由甲方 承担。 第二条:若在旅游途中遇到不可抗力或游客自身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主合同。乙方可根据当时的情况做全权处理,如发生费用增减变化,按未发生费用退还甲方(但应扣除已发生、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由此增加的超支费用(包括发生不可抗力条件下游客产生的滞留费用、额外交通费用等),均为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先后顺序做出合理调整,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及游览景点;如遇乙方不可控制因素(如塌方、地震、洪水、泥石流、恶劣天气、塞车、航班延误、景区临时关闭不接待等)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甲方按照独立成团签订旅游合同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人数变化,则甲方需承担乙方已经为其准备旅游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因甲方人数减少而导致乙方增加的各项费用)。因甲方人数减少导致不能达成最初签订主合同的成团人数时,经双方一致同意,以现有人数出团并且增加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双方可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第五条:甲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单方面终止履行旅游合同: 在旅游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团或者脱团,如不听导游及领队劝解,仍旧擅自离团或者脱团 患有各类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物品且不同意交由有关部门处理的 从事违法犯罪或者违反社会公德活动的 在旅游纠纷中,游客不能正确处理,行为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正常游览和正当权益的,且不听劝阻、不能控制的,经团内其他客人签字,旅行社可单方面终止履行旅游合同 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旅行社人身及财产损失的,甲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持有效证件按照当地景区规定可享有优惠、免票政策。 第七条:游客必须填写“游客意见书”,投诉回团后7天内有效,处理结果以在当地填写的“游客意见书”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如果客人在意见单上填写“差”一栏后,并在意见单上填写投诉理由;可视为投诉范畴,恕不受理客人因虚填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客人自负。(特别说明客人在当地意见单签的没有投诉,回去之后就投诉说在导游面前不敢不签,碍着面子别人签了自己不签不好),处理投诉我社严格按照客人签的意见单为准! 第八条:本协议及双方确认的行程作为旅游合同的补充条款,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力,主合同与本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 ||||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春朝阳支行
账 号:6227 0009 4244 0110 530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春珠海路支行
账 号:6222 0842 0000 2990 371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春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40551210343131408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中国银行
账 号:4563 5106 0001 6381 314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
账 号:95599 8053 11865 46614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账 号:6221 8824 0002 9324 937
收款人:张倩
开户行:吉林银行
账 号:6228 6504 0001 0188 700
收款人:张倩
开户行:吉林省农村信用社
账 号:6229 3501 0700 6681 751
收款人:常景春
开户行:中信银行
账 号:6226 9836 0006 8987
收款人:常景春
户 名:吉林省观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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