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费用包含 |
机票 | 北京-海口往返民航班机,含机场建设费及燃油附加费,机票为团队机票,一经出票不得签转、更改或退票 |
交通 | 海南一地全程高一级空调旅游车,由于实行的是全省旅游用车滚动发班,确保每一游客一个正座; 航班起飞前24小时内车已定,若取消的客人需收车位费280元/人。 |
住宿 | 全程入住指定酒店,赠2晚海边酒店;不提供自然单间,产生房差费用自理; |
门票 | 景点第一大门票(不含景区电瓶车及自理项目;赠送项目,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无法成行,门票不退) |
用餐 | 6正4早(正餐15元/人)。团队正餐十人围桌,八菜一汤,早餐五点一粥;自愿放弃费用不退; |
导游 | 持证专业导游为您详细讲解并提供优质服务 |
保险 | 含旅行社责任险及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本行程涉及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保方案:投保费用4元,国内方案4-20 日,总保险额140000元(身故保险金120000元+医疗保险金15000元+丧葬费保险金5000元),特别注意:本保险方案保险费率适用于0-80周岁,超出80周岁以上保险额减至1/3,在旅途中若出现意外情况,请前往当地县级以上医院就诊并妥善保管所有相关单据,如诊断书,发票等。 |
儿童 | 1.2m以下儿童游客团费含车位正座及半价儿童餐。 |
友情 提示 | 1、凡持有军官证、老年证、导游证、学生证、记者证等证件客人景区如有免票,或如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下,安排不了的景点,按实际采购价退给客人。 2、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航空公司航班变动等因素,以及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所产生的相应损失,需由客人自理; 3、游客须自行保管贵重物品,如游客因自身原因遗失物品,由自身负责,我社及导游有义务协助寻找或报案,但不负责赔偿; |
旅游费用不含 |
1、自由活动期间交通费、餐费、等私人费用; |
2、行程中未提到的其它费用:如特殊门票、游船(轮)、缆车、景区内电瓶车、动车票等费用; |
3、不提供自然单间,产生单房差或加床费用自理。酒店非免费餐饮费、洗衣、理发、电话、饮料、烟酒、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费用; |
4、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 |
5、儿童的“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例如产生超高餐费、门票等需客人另付! |
6、不含旅游意外保险及航空保险,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
7、购物场所内消费、娱乐等费用; |
8、“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