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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编号:614843
提供该线路的企业是普通会员,没有在线预订功能!
交 通 | 青岛=桂林往返飞机票(含机建费及燃油费)旅游交通用车:(全保证一人二座位,自由活动期间不提供用车) | ||
住 宿 | 全程入住我社指定的参考酒店!(酒店用房一般为标准双人间,不提供自然单间,如遇单男单女请补交单房) | ||
景 点 | 以上行程景点第一门票,行程中如产生退费情况,以退费项目旅行社折扣价为依据,均不以景点挂牌价为准) | ||
用 餐 | 4早0正1船餐(漓江上提供自助餐)早餐一般在酒店餐厅用餐。 | ||
儿 童 | 2岁-12周岁内儿童费用含半价餐, 旅游车一正座车位,机票,不含床位,不含景点门票,门票超高自理. 儿童不含漓江船票,1.2M以下免票,1.2M-1.5M半票105元,1.5M以上全票210元;2010年9月10日起漓江船票实行满额售票,不再预留补票客位,故请在散客团队出发前请将身高超过1.1米以上的儿童或成人报与我社,以方便购买漓江船票,若未报与我社导致客人无法上漓江游船游览而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客人自行承担!!! | ||
导 游 | 全程中文导游讲解服务(自由活动期间不提供导游服务) 由于部分景区内有固定导游讲解,限制外部导游进入景区,此类景区我社导游不能陪同进入景区,只在景区外等候,敬请谅解! | ||
购 物 | 全程无购物店【桂林由于是旅游城市,因此很多大大小小的超市都会售卖一些当地土特产,此线路不含购物店,但是在换车地点或者等待其他团友地点附近都会有这样的超市,部分景区内有自营购物店,为景区经营行为,非旅行社安排的购物点如有需求可自行去购买,但是提醒您慎重选择,产生一切问题需自理】 | ||
保 险 | 含旅行社责任险,不含旅游意外险。请参加团队旅游的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旅游者年龄不满1周岁以及超过85周岁(包括85周岁)不予以投保;游客年龄在70——84周岁保费1.5倍。旅游者年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最高保额为10万。请您务必详细阅读,理解有关保险条款。 | ||
自 费 | 本行程全程无自费项目. | ||
本行程酒店补充说明 | |||
区域 | 时间 | 参考酒店名称 | 备注 |
桂林 | 第一三晚 | 桂林喜来登漓江大瀑布喜来登大酒店 | 桂林阳朔为国家三线以下旅游城市,酒店各项标准偏低,主要以卫生舒适为主! |
阳朔 | 第二晚 | 阳朔碧莲江景或河畔度假 | |
龙胜 | 第四晚 | 龙胜挂牌四星:龙胜温泉中心酒店; | |
旅游费用不包含项目 | |||
1.自由活动期间交通费、餐费、等私人费用; 2.产生单房差或加床费用自理。非免费餐饮费、洗衣、理发、电话、饮料、烟酒、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费用; 3.行程中未提到的其它费用:如特殊门票、游船(轮)、缆车、景区内电瓶车、动车票等费用; 4.儿童报价以外产生的其他费用需游客自理 5.购物场所内消费; 6.不含旅游意外保险及航空保险,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7.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 8.“旅游费用包含项目”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 |||
机场集合方式 | |||
青 岛 机 场 | 青岛机场集合方式:请客人带齐有效证件原件(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于飞机起飞前90分钟到达青岛流亭机场二楼国内出发厅2号门口集合!青岛机场送机电话:小孙0532-89204445,若客人到达机场后没有联系到送机人,请主动与送机人联系,以免误机,客人误机后果自负! | ||
桂 林 机 场 | 青岛机场集合方式:请通知客人于飞机抵达桂林两江机场,下飞机领取行李后至出站口,认准“桂林金天下” 金底白色旗子集合! | ||
重要提示 | |||
1、全程使用空调旅游车,每人一个正座位,如有特别要求车辆,请提前说明,重新核价。旅游车到景点、餐厅期间客人统一下车,不在单独开车门给客人上车休息和开空调。贵重物品不能存放在车上。 2、桂林酒店标准比内地偏低,请旅游者提前做好心理准备。如遇旺季(每年3月1日至10月15日之间及特殊节假日)酒店资源紧张或政府临时征用等特殊情况,造成行程中备选酒店客满,我社有权调整为同等级标准以上酒店。酒店的退房时间为中午的12:00,返程为晚班机的旅游者可把行李寄存在酒店前台后自由活动或自补房差开钟点房休息。 3、行程中所含的餐食,早餐为酒店房含,不用不退。正餐按产品用餐标准操作,不含酒水。桂林用餐口味较辣,且普通团队餐厅菜式比较雷同。建议旅游者用餐可提前和导游沟通少辣,多辣。 4、行程所含门票指进入景区的首道门票,不包括该景区内电瓶车或景区内其他另行付费景点门票。该产品报价为综合优惠价格,持军官证、导游证、记者证、教师证等证件不能减免门票费用;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政策性调整导致无法游览的景点,我社有权取消或更换为其它等价景点,赠送景点费用不退,并有权将景点及住宿顺序做相应调整;景区后括号内备注游玩时间为抵达景区开始到离开景区为止时间 5、行程中部分景区及酒店为方便旅游者有自设的商场及购物场所,并非我社安排的旅游购物店,此类投诉我社无法受理,敬请谅解;如在自由活动期间有购物需求,请自行前往。 6、维权事宜注意: 客人必须填写“游客意见书”,如果客人在意见单上填写“不满意”一栏后,可视为投诉范畴,并在意见单上填写投诉理由;恕不受理客人因虚填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请组团社在收客的时候告诉各位游客必须认真仔细填写,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客人自负。投诉问题在旅游目的地就地解决(决不把问题带回组团社),请组团社告知游客/领队/全陪,返程后我社不接收投诉!旅行社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 7、游览须知: (1).旅游期间请时刻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妥当;如有遗失我社导游协助游客报案,不负责赔偿。 (2).于地域性差异请游客不要随意在街上小吃摊点随意乱吃、乱喝以免造成身体不适,影响正常行程。 (3).旅游期间谨防天气变化,并请游客自己备好雨具和自己常用药品。气候干燥,旅游期间请多喝水。 (4)请游客自备舒适、合脚、便于行走的旅游鞋,导游在游览期间将明确告知注意事项,请游客游览时以安全为主,结伴而行,并不在人多拥挤处逗留。禁止跨过景区的保护设施,进入非参观区域! (5)团员外出自由活动时,不要单独行动,请结伴同行。如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和导游联系。 (6)游客进房间时检查房间备品(床单、被罩、枕套、玻璃杯、烟灰缸、毛巾、浴巾等物品有无污染残次等),如备品缺少时,请马上通知服务员,在房间内请按酒店要求爱护物品,如有损坏或丢失时在退房前请您按酒店规定自行赔偿。 (7).游客在桂林旅游期间请勿带不健康人员进入酒店内,以免中入圈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8)游客在入住酒店时请自行保管好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如有遗失我社不负责赔偿,我社工作人员可协助报警。 (9).老年游客在桂林旅游期间,请自备防滑托鞋及药品等,多用熟食,多饮开水,如身体不适请及时通知领队和导游 (10).酒店冲凉时,请将酒店的毛巾铺放在淋浴的地方,以防摔伤。如有摔倒损伤我公司不承担责任,可协助解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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