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须知
1、 住宿安排:全程入住指定标准酒店;
昆明酒店:恒忆酒店、恒兴酒店、佳信明珠广丰店、易联商务;
昆明温泉酒店:耀星酒店、新唐韵东三环店、
丽江酒店:三叠水酒店、文笔峰、龙锦商务、丽水酒店、万泰酒店;
楚雄酒店:北部湾酒店、彝印象酒店、锦辉酒店、易都酒店、索菲酒店;
版纳酒店:华天大酒店、锦怡大酒店、大盛大酒店、闽江大酒店、凤苑大酒店、锡安山酒店、金碧大酒店;
2、用餐:7早11正,正餐十菜一汤(十人一桌,不够十人菜数略减),正餐餐标20元/人/餐;
3、用车:全程空调旅游车,确保一人一正座,每人每天一瓶矿泉水(全程6瓶);
4、景点:行程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崇圣寺三塔、丽江古城维护费、玉龙雪山进山费、云杉坪索道及环保车、印象丽江、玉水寨、石林门票, 原始森林公园60,野象谷65;
5、导游:当地优秀导游服务;
温馨提示
1、以上行程每天具体时间安排可能会因航班、天气、路况、景区客流量过大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会发生时间安排变动;且在不影响行程和接待标准前提下,经全体游客协商同意后,进行游览顺序调整,敬请谅解!
2、特别提醒:如遇到政府征用房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我社有权对住宿餐厅进行同级调整,不降低接待标准!
3、12周岁以下儿童报价只含机票、车位、半正餐费;不占床、早餐自理、如需泡温泉费用自理,不含门票、不享受赠送项目,超高门票当地现付!
4、行程中所参观旅游景区景点,均会提供方便游客游览或节省体力的景点电瓶车或索道,此项目为景区提供的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为游客自行选择消费:行程景区自费电瓶车:三塔电瓶车25元/人,大理古城电瓶车35元/人,石林电瓶车25元/人,蓝月谷电瓶车60元;版纳原始森林公园电瓶车40元/人,野象谷索道单程50元/人,双程70元/人;
5、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旅游者可选择进入的购物场所,购物及自费说明:详见行程补充协议(如您购买商品请妥善保管好正规发票):
七彩云南(参观时间约180分钟)--集观光、购物、餐饮、旅游商品生产为一体的综合性旅游接待企业,主要有“七彩云南”翡翠(翡翠界唯一一个中国驰名商标)目前是全国经营规模最大,经营档次最高的旅游购物中心,也是目前全国唯一 一家以旅游商品为主题的3A国家级旅游景区(您可自愿选择参加购物活动,也可在该自由活动期间在附近小憩)。
(1)行程计划书中增加关于购物和自费项目说明:此行程未包括您可能要求的购物内容和可能为满足个性要求的自费项目,您若有购物或参加自费的要求,须与我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见补充协议)
(2)除双方约定购物场所外,我社不安排任何其它购物项目,您在非补充协议场所购买的商品,(可能包括在景点景区、用餐地点 、休息地点等)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3)若双方在出团前未就购物和自费项目达成协商一致的协议,您若在团队行程中临时决定参与购物或自费项目(包括自愿取消),您须与本团领队或导游履行签字认可。
6、温馨提示:行程中赠送项目若因客人自愿意放弃或航班时间等原因导致不能赠送的,我社不退任何费用!
客人在旅途中如有意见,请及时与导游或者相关联系人沟通协调处理,行程中无反馈,回程后投诉,无确实凭
据(所填写完整《质量反馈表》除外),不予受理。针对我们的精心安排和导游服务工作中的不足,请留下您的
宝贵意见;感谢各位贵宾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