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客福建地区独立操作,地接优质导游服务;纯玩团,全程不购物;(百姓超市不属购物点);
1、住宿:行程所列豪华双人标间。单房差:360元/人;(如产生自然单间,敬请客人补齐房差或安排三人间,无标准三人间酒店安排加床), (现提倡绿色环保,湖南酒店不免费提供一次性用品,望大家自带洗漱用品)。
2、餐:含行程内所列正餐;5早8正餐,20元/人正餐,正餐八菜二汤(10人一桌,不足人数递减);客人因自身原因放弃用餐,餐费不退。
3、全程空调旅游巴士(1人1正座);航班抵达前72小时内取消合同的客人需收车位费400元/人(包括儿童)。另因客人自身原因放弃的旅游项目只退未发生的餐费门票,旅游中途擅自离团,合同终止,责任自负;因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费用增加,由客人自理,未产生的费用本公司按成本退还;以上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不含景点第二门票及另付费项目);
4、特别提醒:此行程为特价行程,机票一经售出不能退票、不能改签。含往返机票及机建燃油附加费;客人提供的名字及证件必须准确!若因名单提供错误造成的损失由游客自行承担;游客务必携带登机有效证件,如: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港澳和台湾同胞旅行证(台胞证),外籍护照,旅行证,外交官证(16岁以下可凭学生证、户口薄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安出具的户籍证明,16岁以上携带身份证)。
5、12周岁以下儿童收费不含:床位、门票;超出费用自理。成人不占床需补早餐 75元/人。
行程、景点游览顺序仅提供参考标准,具体视天气及游客实际游览情况而定,在不减少游览景点的情况下旅行社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
6、客人手持行程内容必须和我社提供给组团社一样。否则出现与行程相关等问题,组团社负全部责任;游客投诉以在湖南当地游客自行填写的意见单为主要依据,请各位团友务必真实填写。恕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如在行程中对我们的服务及接待标准有异议,请在当地向质量监督投诉(团队质量监督电话:13763860393),争取当地解决。如未按时投诉,我社不予受理,多谢合作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