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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编号:486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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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入藏旅游批准函(以下简称“入藏函”):
1、只有持外国护照及来自台湾的游客需要办理入藏函,大陆公民及香港、澳门居民不需要办理。
2、申请入藏函的手续:您只要提前15天将您的护照、签证原件扫描给我们给我们,我们就可以给您办理入藏申请函。
3、由于入藏函办理的程序繁多,请您提前20天左右进行办理。
入藏函办理好之后,我们会将入藏函原件EMS快递到您手中,只有凭入藏函才能购买到西藏的机票及火车票并参加旅游。
进藏需要哪些准备?
由于西藏的特殊性,进藏前先了解一下有关常识是必要的,但也不必过于担心:
1、心理准备:西藏虽然神圣,但也不是什么禁区,与去其它地方旅游最不同的是,西藏是高原,而且是主要有藏族人居住的高原,首先不要对高原有恐惧心理,对一般正常人来说,去西藏无非是去高原旅游一次,就算是有高原反应,也是很正常的一件事,一般不会导致生命危险,况且现在西藏的医疗条件比过去有极大的改善,缓解并治疗高原反应不过是一件小事。所以,如果您没有什么心、血、肺、脑等方面的疾病,你可尽管前往。
2、物质准备:这也是一个进藏旅游的人经常问到的问题,好像进西藏是到了什么无人区一样,要事先准备很多很多的物品才能保障自己在西藏的需求,其实,西藏现在已很发达了,基本上内地能买到的东西再西藏都能买到,而且由于交通的改善及商业的发展,价格也并不像传说的那样很贵,所以如果你没有什么特别的需求,即使什么也不带,带上钱包,您就可以在西藏生活得很好。当然,这并不是说您不需要带任何物品,只是说,去西藏,您可像去其它地方一样,带上您应该带的东西(如,去高原,应该带上防晒霜、唇膏、眼镜等防晒物品)
3、关于药品:一般药品西藏都能买得到,特别是治高山反应的药物,应该说西藏的更多更好,但根据个人的习惯,可带上感冒药、晕车药、止痛片、葡萄糖、肠胃药等,另外比较专业的药品有氨茶碱,氯丙嗪、复方阿斯匹林,维生素C,E,B1,B6等对症药品。
前往西藏旅游,请先与西藏自治区西藏中国旅行社联系申请入藏批准函,
(二)探亲签证(L签证)
亲属关系证明,但护照显示出生地为中国(包括港、澳、台)者除外;
(三)商务签证(F签证)
1、《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或所任职公司信,或内地公司营业执照,或内地单位邀请函;
2、根据申请者具体情况,可能会要求出示旅费证明、往返机票原件或订单、在华旅馆订单;
(四) 学习签证(X签证)
申请学习签证,需提供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签发的《外国留学生签证申请表》,即JW202表和接收学校的《入学通知书》、《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小学生无须提供);
海外华人学生到广州暨南大学、泉州华侨大学(含集美华侨学校)及北京、昆明、南宁三所中国语言文化学校学习,可凭上述学校的录取通知书直接申请学习签证。
(五) 任职就业签证(Z签证)
须提供《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和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到中国工作的专家、学者、教师、管理人员等须提供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函电及国家外国专家局颁发的《外国专家证》或《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
从事海上石油作业的人员,须提供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签发的邀请函电;
来华进行商业性文艺演出人员,凭文化部《临时营业演出许可证》及文化部或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办的签证通知函电;
外企首席代表,须提供被授权单位通知和工商局注册证明;
根据政府间协议设立的驻华民间机构工作人员,凭本国政府有关部门的照会或公函申请签证。
注:申请在华停留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工作签证者,须同时提供《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
(六) 过境签证(G签证)
须持有前往国家或地区的有效签证、联程或返程机票。
(七) 外交/公务签证
外国政府官员或驻香港特别行政区领馆人员、联合国或其他国际组织机构工作人员临时赴华执行公务、受委派赴华任职或赴华旅游观光,须提供本国政府、领馆、联合国或其他国际组织机构的照会,有时还须提供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邀请函电。
照会主要内容应包括:申请签证人员的姓名、职务及任职机构、所持护照的种类及号码、赴华目的、进入和离开中国的时间或任职时间等。如赴驻华使、领馆常驻,还应包括申请人将在华所任职衔、任期、是否为该馆新增职位、或被接替人员的姓名、职衔等内容。
(八) 乘务/机组人员/海员签证(C签证)
在国际交通运输工具上工作的乘务员、航空机组人员或海员申请签证,双方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双方无协议或不属于协议范围的,可申请一次或两次入境签证;
专机或包机机组人员可持公司公函申办签证,但该签证只有在其飞行许可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后方能生效。
(九) 定居签证(D签证)
须首先由其本人或在华亲属向公安部或所在地的公安厅申请,并获得批准后,凭上述部门颁发的《定居证》申请定居签证。
西藏中国旅行社---即西藏中旅(原中国中旅拉萨分社,成立于1987年),西藏旅游总公司,西藏珠穆朗玛旅游有限公司,是西藏自治区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国际旅行社。1989年与西藏旅游总公司合并,2001年与西藏珠穆朗玛旅游有限公司合并,是西藏目前唯一一家组织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的旅行社。旅行社下设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销售部,出境部,导游部,运输部,人事部及工会等部门,拥有一支经验丰富,训练有素的英,日,德,法,西班牙语共30余名导游,各种进口越野车,面包车30余辆。并分别在尼泊尔、香港、北京、重庆设立办事处。我社与国内外多家旅行社,旅行商保持着广泛的业务往来,直接招徕,组织和接待海内外各界人士来藏旅游... 并组织国内公民赴新,马,泰,港澳及世界各地观光旅游,商务考察,进香朝拜。现推出十几条具有不同特色的旅游线路供您选择。我们还可根据您的要求,为您编排各种旅行线路。充满人性的服务理念,先进的管理手段,合理优惠的价格,带您体验完美雪域浪漫之旅,热忱欢迎国内外宾客来藏观光旅游。
服务项目:
各地一拉萨的专线旅游
组织团队及散客赴藏观光旅游商务考察团
外宾进藏通行证
为外宾进藏提供一条龙服务
● 申请入藏旅游批准函:
请将您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国籍、年龄、性别、职业、护照号码)、进藏路线、大致游程时间、旅行意向、联系电话等资料经所在地的旅行社或直接提交给西藏旅游局驻各地的指定办事机构,同时将护照首页和签证的复印件传真或Email给我们,
E-mail: Tibettour01@yahoo.cn
Tibettour01@hotmail.com
您将在2-4日内得到入藏的有关确认手续。
在收到客人的护照和签证复印件后通常可即刻签出“外国人入藏旅游批准函”。虽然只需要3个工作日审核签发此入藏批准函,但考虑到与客人相关的机票、酒店、向导与车辆等旅游事项的安排预定工作,请尽可能早一些办理申请手续,以便就入藏旅行线路、时间、地点等有关资料得到相应确认。
西藏中国旅行社服务电话号码:0891-6543201
西藏拉萨市北京西路208号(西藏中国旅行社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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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中国旅行社全国免费电话:400-7116-100
我们直接负责海外旅藏客人入藏批准函的办理工作! 境外旅游者首先需要在所在地的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中国签证,与中国缔结免签证协定的国家除外,在获得中国签证后,请提供国籍、姓名、出生日期、护照号码、职业和性别资料,同时将护照首页、签证复印件和职业证明传真给我们(Fax:010-51938570)。021-51099759
或者说发邮件到 tibettour01@yahoo .cn
我们收到客人的护照和签证复印件后报备后就可以为您办理“外国人入藏旅游批准函”。办理外宾入藏批函需要3到4个工作日,考虑到客人需要持“入藏批准函”才能购买机票、预定酒店、聘请导游和车辆等原因,我们建议您尽可能早一些办理申请手续,以便就入藏旅行线路、时间、地点等有关资料得到相应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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