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务必携带老年证、身份证、港澳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妥善保管好身份证;
2、赠送旅游意外伤害保险。旅途中如果游客出险,所产生的费用由游客自行垫付,事后由旅行社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依据保险条例进行理赔(游客须按保险公司要求提供其所需的票据及证明原件)。因游客自身疾病所产生的费用自理,不属于旅意险保险责任范畴。游客在游览过程如果发生意外伤害,地接社有责任协助客人入院检查治疗,并按国家法规程序办理相关保险索赔手续,也可选择协商解决。如果在旅游行程中发生财务损害,或者身体受伤,必须在发生地报案和医检,如果游客自感没有问题而主动放弃并游完整个行程,回程后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游客自行承担。
3、旅行社有权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行程的游览顺序,但不降低接待标准。
4、如遇因天气、自然灾害、政府性政策、军事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航空、火车、轮船延误取消滞留等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和法律责任,造成景点不能游览的,旅行社负责退门票协议价。造成费用增加由客人自己承担。
5、为了确保游客旅途愉快,保障游客人身安全,请各位尊敬的游客抵达旅游地之后,一切活动听从导游安排;如有客人擅自离团或参加其他团体活动,我社视为合同提前终止,并加收每人100元/天的违约金(脱团费),余下行程我社将不退还任何费用,引起的人身安全问题我社一概不负责;
6、在行程中如对我们的服务或接待标准有异议,请在当地及时提出或及时联络本团导游解决,未能得到妥善处理的问题,请及时联络你报名的营业部,以便更好的解决;游客投诉以在旅游地填写的意见单(表)为主要依据。为了保障您的权益,请你务必认真填写,恕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写意见单(表)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行程中如有意见或投诉,请在当地协商解决,散团后有异议,旅行社将不再予以负责!
7、行程中购物点已明示,若客人拒绝参加,旅行社有权要求客人支付违约金。
8、外出旅游不如在家方便,饮食习惯也有所不同,请大家外出相互照顾;外出旅游,代表四川人形象和素质,相互团结、请遵守交通规则、遵守社会公德。
9、特别赠送的服务项目或物品,不得折现退款,因个人原因放弃游览景点门票、餐费、住宿、车费等一律不予退款。
10、特别提示:凡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胰腺炎、冠心病、癌症、老年痴呆等疾病或已经年满80周岁以上的游客建议不要报名参团,或签旅行社出具的免责声明书,如有隐瞒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游客自理!如因个人疾病内因及擅自离开团队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与费用自负。 拖鞋、牙刷、牙膏,请自备; 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带必须的药物,墨镜或太阳帽(伞),行李箱必须有锁,防压、防窃,贵重物品一定要随身携带且妥善保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