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城市
扫描到手机
游客关注
产品编号:32714
提供该线路的企业是普通会员,没有在线预订功能!
喀纳斯湖三星品质四日游(标准行程)
日期 | 行 程 内 容 | 住宿 | ||||||||||||||||||||||||||||||||
D1 | 乌市/布尔津( 汽车680KM 正常行车约10小时) 早上按约定时间在指定地点集合:乘车途经昌吉,石河子,奎屯,克拉玛依百里油田,抵达乌尔禾,午餐后抵达俄罗斯风情小镇-布尔津,参观中国唯一注入北冰洋的河流-额尔齐斯河畔【包含五彩滩景区】观赏集河流、森林、吊桥、夕阳及河心姐妹岛为一体”天下第一滩”之美景。之后入住酒店! | 布尔津 标间 | ||||||||||||||||||||||||||||||||
D2 | 布尔津/喀纳斯(单程180KM ,行车约4小时) 早起乘车进入阿尔金山区,沿途抵达阿贡盖提草原休憩自由活动50分钟。上午抵贾登峪换乘【包含区间车一次进山】进入【喀纳斯国家地质公园】,沿喀纳斯河一路欣赏原始森林、白桦林风景,神仙塆,卧龙湾,月亮湾,鸭泽湖,游览喀纳斯湖。漫山遍野的松林,微风吹来,松涛阵阵。午餐后自由活动,游客可湖边漫步,照相,自由徜徉,在摄影师的天堂里,享受蓝的天,白的云,翠绿的湖水,悠悠的白桦林......。自由活动期间:游客可自费参加以下活动:乘【游船自理】饱览湖光山色,乘区间车登顶【观鱼亭自理】一览喀纳斯全景,进入【图佤族家里家访自理】,感受民族风俗,聆听天籁之音苏尔乐器。乘区间赴【白哈巴景区自理】下午集合返回贾登峪入住酒店。 | 贾登峪 标间 | ||||||||||||||||||||||||||||||||
D3 | 贾登峪/白沙湖/布尔津(单程250KM行车约3小时) 早餐后乘车前往中哈边境风景线,传奇185团国家级旅游风景区【包含区间车门票30元】白沙湖自然风景区。参观大漠仙境---白沙湖,天籁妙音鸣沙山,红叶林,白桦林,眼睛山,西北边境第一连,西北之北等景点。下午在导游指定地点集合乘车返回布尔津。参观【金丝玉展览馆】。晚上可自费观赏大型民族歌舞表演喀纳斯盛典。或自费前往著名的河堤夜市品尝烤鱼,俄罗斯卡瓦斯。 | 布尔津 标间 | ||||||||||||||||||||||||||||||||
D4 | 布尔津/乌市(单程680KM, 行车约10小时) 早餐后集合乘车抵达乌尔禾用午餐。下午抵达乌市后,前往华凌玉器城参观。后结束愉快的喀纳斯四日之旅。 | 不含 | ||||||||||||||||||||||||||||||||
报价:1180元/人 (含白沙湖门票,五彩滩门票,图瓦人家访) | ||||||||||||||||||||||||||||||||||
行程费用包含: 1.交通:全程旅游空调车,车型不定,确保一人一正座 2.门票:喀纳斯首道门票+ 一进区间车费,五彩滩景区,185白沙 湖景区门票, 图瓦人家访 3.用餐:3早7正(路途2中餐为风味餐,其余团餐) 4.保险: 旅行社责任险 5.导服: 优秀导游讲解服务 6.住宿:两晚三星标间一晚普通标间(一次性用品自带)
| 费用不含: 1、客人在旅行中的个人消费 2. 喀纳斯景区未包含的自费项目 3. 客人在旅行中的个人购物购物店 | |||||||||||||||||||||||||||||||||
备注: 1.游客参团时已享受旅游社与景区的优惠价格,如遇退门票费用,按旅行社协议价退费; 2.为响应国家节能环保号召,酒店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请大家自行准备。 为丰富游客的旅游行程,将行程中有代表性的附属景点列表以供参考。游客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兴趣爱好自由选择参加。如需参加,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可与随团导游协商处理,以免延误行程,标价为景区门市价格,仅供参考。
购物点:新疆金丝玉展览中心或真石门彩玉店或阿山鹿王文化苑
喀纳斯湖景区自费项目如下:(备注:价格组成:门票+车费+导游服务)
自费/购物项目说明: 1.上述自费项目参加人数若未达到提前说明的约定最低参加人数的,双方同意项目协商条款不生效,且对双方均无约束力,我社退还所收费用,不承担违约责任;如不参加行程外自选项目的游客,可在规定时间内在景区外自由活动. 2.上述自费项目履行中遇不可抗力或导游及景区工作人员、履行辅助人员等,已尽合理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双方均有权解除,导游在扣除已向景区或履行辅助人支付及已产生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为丰富行程内容,经双方友好协商,在行程安排的自由活动时间内增加当地知名购物诚信场所参观,自由选购商品,保证产品的质量不涉及假冒伪劣产品。游客请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谨慎购买,所购商品如非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还;行程中景点、餐厅,中途休息站内及周边购物店不属于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场所,若游客购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旅游者自行前往的购物点所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4.选择景区娱乐项目及附属景点之前,旅游者已清楚了解娱乐项目及附属景点及购物场所详细情况及注意事项,旅游者应根据身体条件谨慎选择,并承担一切后果; 5.此行程单作为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方为旅游者,乙方为组团社。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与旅游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是旅游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8.投诉处理主要以《游客意见反馈单》为准,请游客真实负责填写。恕不受理因虚填或不填《游客意见反馈单》而出现的投诉。 游客确认: 我本人已详细阅读了同旅游公司签订的旅游合同、行程单等全部内容,充分理解并清楚知晓此次旅游的全部相关信息,自愿履行全部协议。
旅游者(签章或者签字): 联系电话:
身份证(或护照)号码: 签约日期:2016年 月 日
其他游客信息:
|
您可以选择支付宝支付,到公司交款,上车交款,网上转账。不详之处请联系我们客服:0991-2316113,2317113.手机/微信:13999994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