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游客报名须知:
1、报价中所含游客往返机票均属团队特价优惠票,并凭游客提供的资料(姓名、身份证或护照、小孩:户口本或身份证购买,该票一经出票,不得签转、更改、退票。因游客提供资料有误,导致不能登机或延误等责任,由游客自行承担。
2、 请客人带好有效身份证明(成人:身份证或护照;12岁以下儿童:户口本/出生证明/身份证)在航班起飞前120分钟到达 乌鲁木齐国际 机场出发厅,联系我公司送机员18999175987集体办理乘机手续;抵达机场后见写有组团社名称及领队(全陪或客人)姓名、人数的接机牌下集合;三亚往返的航班客人抵达机场后请从T1出口汇合;因客人原因延误乘机,责任由客人自负。
3、旅游意外险由客人自愿购买,组团社有提醒告知的义务,地接社均只含最高赔付额50万元的旅行社责任险。
4、行程中已包含的景点、项目及餐饮等,因客人自身原因不参与视为客人自动放弃,旅行社将不退费用。
5、特别申明:持老年证、学生证、导游证、军官证、教师证、记者证等可享受景区门票减免或优惠政策的特殊人群参团,不再重复享受景区优惠政策,行程中包含的景点不用不退,注明“需另付费”的自费景点及娱乐项目均需按景区挂牌公布价执行;
6、在保证景点不减少的情况下,旅行社有权调整行程的先后顺序。如遇天气、景区政策性调整及政府会议接待等原因不能正常游览的景点和餐宿,旅行社按成本退还给游客;行程中已注明“需另付费”的项目游客可自愿选择参与,过半游客参与导游即可安排,不参与的游客需在景区门口等候(注:不参与客人需下车自由活动,并须于约定的时间、地点集合);
7、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行程延误或变更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未发生的费用旅行社按成本退还;
8、游客因自身原因需中途离团,须与地接接团导游签署书面《离团申请书》,并传真给报名组团社确认回传给地接社,经地接社确认后方可离团,未发生的一切费用一概不退,离团后所有的安全责任客人自负。(注:若客人在未提出离团申请情况下私自离团,地接社有权向客人报名的组团社说明情况,并向本地旅游主管部门提出申报后,按双方同意解除旅游合同情况处理,离团后所有的安全责任客人自负);
9、海南旅游车为滚动发班,均按每人一正座提前调车,如需加大车型,须补多出的车位差价(26座以下的车型均无行李箱);抵达海南前24小时内取消合同的游客(如因航班延误无法抵达等),需向我社交已经产生的旅游车位费240元/人及合同约定的其它已产生费用;
10、海南部分景区及酒店为方便游客,有自设商场及特产购物等情况(如兴隆热带植物园、天涯海角、呀喏达等景区),烦请游客理解,切勿误会为是我社安排的旅游购物店,此类投诉我社无法受理,敬请谅解!
11、因“呀诺达热带雨林”、“热带天堂森林公园”、“南山文化旅游区”、“南山大小洞天”、“槟榔谷”等景区面积大,游览时间较长,团队一般均会安排在景区内用中餐,若团队中少数游客因自身原因不参与行程中已注明是“需另付费”的这些景点,中餐则由带团导游按10元/人现场退还给客人由客人自行安排该中餐;
12、地接社以游客在海南自行填写的《游客意见书》为衡量游客参与该团旅游满意度的主要依据,请尊敬的各位游客认真填写。由于旅游行业的跨区域性,旅行社均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如在行程中对旅行社的服务及接待标准有异议,请在旅游目的地当地用(固定电话)拨打免费质量监督电话800—876—8600,有争议尽量在当地解决,如旅行期间在当地解决不了的争议,可在当地备案
13、提醒各位游客:旅游投诉的有效时间为团队返回出发地起30天内有效。
14、因赴蜈支洲岛乘坐的交通工具特殊,景区对70岁以上(含70)老人及行动不便人士不予接待!同时,该岛近期正在修建酒店,难免会有施工噪音发生,烦请组团社向报名客人提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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