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须知
1.三星标准酒店,产生单男单女需补房差90元/人;
2.景点第一大门票(自理除外,儿童不含)
3.全程豪华旅游空调车(保证一人一坐)含往返过海费用85元/人;
4.导游服务、旅行社责任险;
5. 3正2早、正餐八菜一汤 (当地食未必适合广东人口味,对此敬请谅解!);
温馨提示
1、 我社导游将严格按照行程安排,请务必把我社行程交给客人, 若因贵社与客人所签合同内容与贵社委托我社接待确认件内容不一致而让游客产生投诉,责任由贵社自行承担,我社概不负责。
2、 因客人自身原因放弃的旅游项目费用不退,旅游中途擅自离团,合同终止,费用和责任自负;因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费用增加,由客人自理,未产生的费用本公司按成本退还;
3、 在保证景点不减少的情况下,为方便旅游者游览,我社可调整行程游览顺序;
4、 行程内的另付费项目也是行程安排内容(请组团社在游客报名时用合同形式说明),游客可自愿选择参与,过半游客同意导游即可安排,不参与的游客需下车在景区门口自由活动等候;选择结果须由游客签字.
5、 海南岛实行旅游汽车统一调度,团队用车保证每人一正座,如需加大车型需补车位差价;航班抵达前24小时以内取消合同的客人需收车位费200元/人
6、2岁—12岁儿童游客含车座位、半价餐;不含床位、门票等费用;身高超1.1米门票自理(1.1-1.4米门票半价,超1.4米以上,部分景区不提供半价票);12岁--18岁以下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老人需加收团费100元/人。
7、凡持有军官证、军残证、老年证导游证、学生证、记者证等证件客人均不享受任何优惠政策,门票一概不退。
8、在旅游行程中,当发生不可抗力、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时,应当在事前向旅游者作出说明;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在事前说明的,应当在事后作出说明。解决办法:更换同等价格景点或退还游客门票差额。并让游客签字.
9、游客投诉以在海南当地游客自行填写的意见单为主要依据,请各位团友务必真实填写。恕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如在行程中对我们的服务及接待标准有异议,请在当地向质量监督投诉,在当地解决.如未按时投诉,否则我社不予受理(有效的投诉时间为发生投诉之日起60日).多谢合作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