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游客报名时请详细告知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导游及时联系;
2客人临时退团,按报名时所签旅游合同收取违约金;
3旅游国产空调车,车子大小按具体参游人数而安排;
4我社导游提前一天电话或短信方式联系,当天举“宁波旅游”旗帜在约定地点、时间接团;
5行程中住宿为双标房,如遇单人,在无法拼房或加床的情况下,须补收房差!
6旅游者在行程中因个人原因自行离队或放弃旅游景点,视为自动放弃,费用不退。如景区门票临时涨价,需补门市差额!如使用老年证、导游证、记者证、军官证等各类证件免票者,请提前告知,且只能退门票差额价!!
7行程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游玩次序可调整. 规定的游玩时间特殊情况下可由导游调整。
8游客如需自行购买自理点门票或使用证件购票,我社收取30元/人/景点团费差价;自理门票,根据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请客人理解;
9 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造成对行程的影响,旅行社不承担责任。车辆问题造成的时间耽搁,1小时以上部分,按每小时10元/人的标准赔付,1小时内的车辆问题、堵车以及因天气原因所耽搁时间不在赔付范围里面;
10行程内不含餐,可由导游组织拼团餐,最低餐标20元/人
11旅行社不推荐游客参加人身安全不确定的活动,旅行社禁止游客进行江、河、湖、海的游泳活动,游客擅自行动,产生后果,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2游客必须保证自身身体健康良好的前提下,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不得欺骗隐瞒,若因游客身体不适而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3在旅游过程当中,游客应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保管不妥引起遗失及损坏,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4报名时请提供真实姓名与证件号,建议游客购买意外保险!!!
15旅游结束前请如实填写导游提供的《意见反馈表》,对没有填写而事后提出意见和投诉原则上我社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