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光
旅行社温馨提示:
海岛旅游注意事项
1) 游泳前请做好准备活动,否者易导致身体不适。
2) 饭前饭后不易马上游泳,游泳前请勿喝酒。
3) 请勿剧烈运动后游泳,会使心脏加重负担,抵抗力减低,易引起感冒等。
4) 患有心脏病、高血压、中耳炎、皮肤病及有癫痫史的病人勿下海游泳,月经期间的女性也不宜下海,否者会加重或发生意外。请勿长时间暴晒游泳,否者会产生晒斑和引起急性皮炎。
5) 请勿在防鲨线外的非游泳区及不熟悉的水域处游泳,以免发生意外。
6) 不能自带游泳圈进海滨浴场。
7) 吃海鲜时,应适量喝点白酒、酱醋、不宜喝啤酒和红葡萄酒。
8) 吃海鲜时不宜和葡萄、山楂、石榴、柿子等寒凉水果同食,否则容易出现呕吐、腹胀、腹泻等症状,应间隔两小时以上为宜。
9) 吃海鲜后,一小时内不宜食用冷饮、西瓜等食品,且不宜马上去游泳。
10) 关节炎患者及胃肠功能不好者忌多吃海鲜;痛风病人不宜吃海鲜。
11) 海鲜不能与生黄瓜、生西红柿等含大量维生素C的食物一起食用,因大量海鲜与大量维生素C混合对人体有害。
12) 由于岛上交通限制,客人会碰到等车现象,故出发前先提醒客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渔家乐和海上活动务必要求客人穿好救生衣,坐渔船时不可乱走,保管好贵重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