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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旅游护照须知

海南旅总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发布于2010-12-27 11:01:03 | 来源:网络 | 常识分类:其他
出国旅游护照须知
(一)领取申请表:客人可到我社领取申请表或公安机关领取申请表.
(二)填写申请表:
1 .填写《申请表》时应注意:
( 1 )《申请表》须用黑色或蓝黑墨水填写,字迹清楚、整洁、不准涂改。
( 2 )填写申请人姓名须使用国家标准简化汉字,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致。
( 3 )“拼音姓名”须按普通话拼写;“出生日期”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出生地”填写省、直辖市即可;“婚姻状况”按实际民政部填写。
( 4 )“户口所在地”是指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须与户口簿一致。
( 5 )“政治面貌”可填“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或“民主党派的名称”或“群众”。
( 6 )“文化程度”按国家主管教育部门承认的最高学历填写。“职业、职务、职称”按申请人现善和国家承认的“职称”填写。
( 7 )“工作单位”须填写全称。申请人人事档案与工作单位不致的,填写现工作单位,在备注栏内注明档案存放地。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存放在原单位的,填写原单位。
( 8 )“属第几次申请因私出境”是指在公安机关申请出境的次数。未被批准的也合并计算,并在备注栏内说明未被批准情况。
( 9 )“本人简历”应从初中填起,起止日期要准确、衔接。
( 10 )“国内外家庭主要成员“按实际民政部填写。
( 11 )前往国家按出境后第一个国家填写(不含过境国家),事由只能选择一项。
2 .关于单位或派出所意见的说明:
( 1 )国家公职人员,由其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 2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员工,由所在企、事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单位人事、保卫部门签署意见,法人代表本人申请出国,由相应的上级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
( 3 )14 周岁以上(含 14 周岁)的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意见。未满 14 周岁的,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出具同意出国的证明,免交单位或派出所的意见。监护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近亲属的,须提交能证明亲属关系的证明,如派出所或监护人单位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等。
( 5 )其他人员由常户住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意见。
3 .关于相应证明材料的说明
( 1 )本人户口簿、身份证,集体户口的要有户籍证明。
户口簿与身份证基础上不致或户口尚在迁移中的,请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变更或落户手续,外地迁昆落户的,身份证签发地须做相应的变更。
( 2 )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照相 (其中一张贴在申请表的相应位置)。
(三)递交申请表:
客人持旅社准备完毕的申请资料(申请表、发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前往我社办理护照。
(四)领取护照:
客人递交申请表后,将《因私出境证件申请回执》交回旅行社
(五)办照时间: 递交申请表后 10 个工作日